《用户协议》
更新日期:2024年 06 月 26 日
生效日期:2024 年 06 月26日
1 特别提示
在您自愿选择使用福州创锐互娱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产品和服务的情况下,或者明示同意提供信息的情况下,福州创锐互娱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将会收集您的信息(如手机号码、身份证号、电子邮箱等),并可能对这些信息进行分析和整合。
1.1福州创锐互娱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下称“福州创锐互娱网络”)系https://www.425yx.com/网站的运营商,同意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及其不时发布的操作规则提供基于互联网的相关服务(以下称“网络服务”)。为获得网络服务,服务使用人(以下称“用户”) 在使用提供福州创锐互娱网络的各项服务之前,应仔细阅读本服务协议,并按照页面上的提示完成全部的注册程序,用户在进行注册程序过程中点击“注册”按钮即表示用户完全同意并接受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条款。 福州创锐互娱网络有权随时变更本协议下的条款,用户须定期审阅本协议。协议条款一旦发生变动,福州创锐互娱网络将会在福州创锐互娱网络相关的页面上提示变更内容。变更后的协议在相关的页面上公布即有效代替原来的协议。用户如不同意福州创锐互娱网络对本协议的所作的任何变更,应立即停止使用福州创锐互娱网络提供的服务。如用户在本协议变更后继续使用福州创锐互娱网络的服务,即视作用户已完全同意变更后的协议。用户可随时造访https://www.425yx.com/查阅最新服务协议。如用户不同意本服务协议及/或随时对其的修改,请停止使用福州创锐互娱网络提供的服务。
请注意:鉴于用户使用网络服务之习惯,用户有权利且有义务自使用福州创锐互娱网络服务之日起每月自行主动对本服务协议之全部内容进行重新阅读,鉴于上述约定,用户因自身怠于行使该等权利或怠于履行该等义务的,无权以未获知上述内容而对相关条款的法律效力提出异议。
2服务内容
2.1福州创锐互娱网络服务的具体内容由福州创锐互娱网络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包括但不限于游戏下载、运营活动等。福州创锐互娱网络保留随时变更、中止或终止部分或全部网络服务的权利。
2.2福州创锐互娱网络在提供网络服务时,可能会对部分网络服务(例如网络游戏及其他电信增值服务)的用户收取一定的费用。在此情况下,福州创锐互娱网络会在相关页面上做明确的提示。如用户不同意支付该等费用,则可不接受相关的网络服务。
2.3用户理解并接受:福州创锐互娱网络仅提供相关的网络服务,除此之外与相关网络服务有关的设备(如计算机、调制解调器及其他与接入互联网有关的装置)及所需的费用(如为接入互联网而支付的电话费及上网费)均应由用户自行负担。
2.4用户应使用正版软件接受网络服务。
2.5福州创锐互娱网络通过数据分发和支持系统、销售支付计费系统以及客户服务系统等,为用户获取数据内容产品。用户理解福州创锐互娱网络也会为其他互联网企业定制专业化的用户服务体系,即用户通过福州创锐互娱网络获得的服务内容有可能来源于第三方企业,一旦用户接受该第三方企业提供的网络服务内容,则用户应当遵守该第三方企业对其服务做出的约定。如第三方企业接入福州创锐互娱网络系统且其既有用户可以使用福州创锐互娱网络提供的服务,则该既有用户即成为福州创锐互娱网络的用户,其账号也自动成为福州创锐互娱网络通行证账号。该既有用户同意亦将与在福州创锐互娱网络系统中直接注册的用户一样遵守本协议的约定。但对于这些既有用户,福州创锐互娱网络在服务过程中会仍然提供其已经熟悉的游戏账号充值界面,该过程仅为方便用户接受服务而设,既有用户与福州创锐互娱网络之间的关系仍应受本协议的约定。
2.6关于用户付费的特别提示:
2.6.1在福州创锐互娱网络系统中,用户通过任何支付手段为其账号充值所直接获得的均为“炫币”(或福州创锐互娱网络系统更新发布的其他支付工具);
2.6.2炫币可以用于支付接入福州创锐互娱网络系统的所有互联网应用及内容(包括第三方)的费用。一旦用户用其账号进入第三方企业的服务系统,则福州创锐互娱网络会自动通过和第三方企业的技术合作,将该账号所剩余的炫币可以消费的该第三方系统自身的结算工具显示给用户;一旦用户退出该第三方服务系统,则在福州创锐互娱网络系统中仍然可以显示尚未消费的炫币;
2.6.3为了尊重用户的消费习惯和符合用户体验习惯,用户在利用福州创锐互娱网络系统提供的服务进行付费的过程中,可能出现直接获得其需要的第三方具体应用内容中的结算工具,而不是直接显示获得炫币的情况,用户理解并知晓福州创锐互娱网络已经在后台技术系统内自动将炫币兑换为第三方系统自身的结算工具,用户为获取第三方具体应用内容而支付的费用均系通过第三方应用内容提供企业的自身系统的结算工具而非直接通过炫币进行结算的;
2.6.4第三方应用内容提供企业如果是网络游戏运营企业,则该第三方网络游戏运营企业可能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发行网路游戏虚拟货币,同时在游戏中设置游戏道具,用户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使用炫币。通常来说,在用户选择进入第三方网络游戏运营企业的系统后,福州创锐互娱网络会自动将用户账号中剩余的炫币全部显示为可以消费的第三方网络游戏运营企业发行的网络游戏虚拟货币总量,炫币和它们的兑换比例将会明确公告给用户。即使用户可能感受到炫币和第三方网络游戏运营企业设置的游戏道具之间的直接存在对应关系,但在游戏程序之外的计费系统中,仍然是由炫币兑换成该第三方网络游戏运营企业发行的网络游戏虚拟货币,然后再将该网络游戏虚拟货币根据用户的需求转换为游戏内的道具。用户理解其对游戏道具的需求往往是消费的最终目的,福州创锐互娱网络和第三方网络游戏运营企业合作对于付费过程的设置均为方便用户消费和符合用户体验习惯而设置,即使用户在整个消费第三方网络游戏运营企业过程中可能无法直接体验到其发行的网络游戏虚拟货币的存在,而事实上它们确实真实存在于网络游戏发行企业的系统中。用户理解并明确知悉,用户在第三方网络游戏运营企业所运营的网络游戏中所购买的任何存在于网络游戏程序内的游戏道具均系通过兑换或支付该三方网络游戏运营企业自身发行的网络游戏虚拟货币而获得的,无论是从法律还是技术上均不是直接通过炫币进行结算的,游戏道具在任何情况下均无法通过炫币进行直接购买;
2.6.5用户理解并知晓,福州创锐互娱网络及其所有者非交易一方,也非交易任何一方之代理人或代表;同时,福州创锐互娱网络及其所有者也未授权任何人代表或代理福州创锐互娱网络及其所有者从事任何网络交易行为或做出任何承诺、保证或其他类似行为,除非有明确的书面授权。鉴于互联网及网络交易的特殊性,福州创锐互娱网络无法鉴别和判断相关交易各主体之民事权利和行为能力、资质、信用等状况,也无法鉴别和判断虚拟交易或正在交易或已交易之虚拟物品来源、权属、真伪、性能、规格、质量、数量等权利属性、自然属性及其他各种状况。因此,交易各方在交易前应加以仔细辨明,并慎重考虑和评估交易可能产生的各项风险。福州创锐互娱网络不希望出现任何因虚拟物品交易而在用户之间及用户与游戏开发运营商之间产生纠纷,但并不保证不发生该类纠纷。对于因前述各类情形而产生的任何纠纷,将由交易各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的有关法律通过适当的方式直接加以解决,福州创锐互娱网络及其所有者不参与其中;对于因此类交易而产生的各类纠纷之任何责任和后果,由交易各方承担,福州创锐互娱网络及其所有者不承担任何责任及后果。福州创锐互娱网络不希望出现任何人利用福州创锐互娱网络或因使用福州创锐互娱网络而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但并不保证不会发生此类行为或类似行为。福州创锐互娱网络将依据中国法律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发生前述各类行为或降低发生这类行为的可能性或者降低由此造成的损失及其后果。对于因前述各类情形而产生的任何纠纷,将由权利受到侵害之人和侵权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的有关法律通过适当的方式直接加以解决,福州创锐互娱网络及其所有者不参与其中;对于因此类行为产生的各类纠纷之任何责任和后果,由相关责任方承担,福州创锐互娱网络及其所有者不承担任何责任及后果。任何非福州创锐互娱网络责任而产生的任何其他纠纷,概由纠纷各方依据中国相关法律以适当的方式直接加以解决,福州创锐互娱网络不参与其中;对于因该类行为产生的各类纠纷之任何责任和后果,由相关各方承担,福州创锐互娱网络及其所有者不承担任何责任及后果;
2.6.6福州创锐互娱网络对游戏账号拥有所有权,用户仅限用于登录、使用游戏及相关服务的标识和凭证。为有效利用服务器资源,对于用户连续两个月及以上未使用的账号且该账号内无任何剩余的价值(包括但不限于相应福州创锐互娱网络炫币、代金券、游戏币等虚拟货币、道具),福州创锐互娱网络有权(但无义务)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予以删除或者账号回收,福州创锐互娱网络将不予任何补偿。
2.7福州创锐互娱网络有权不定时地通过邮件或短信等方式向用户发送业务广告等信息。若收到短信后不愿再接受类似消息,请回复TD。
2.8用户知悉并同意,使用法定货币充值、购买炫币,视为用户购买了游戏服务,用户所购买的炫币以及相对应的增值服务将不能退还或兑换成法定货币,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9用户知悉并同意,如用户使用法定货币充值、购买炫币的交易因退款等原因被取消的,福州创锐互娱网络有权就该被取消的交易对应下发到用户账号中的炫币进行扣除。如用户账号中的炫币不足以扣除的,就不足部分,福州创锐互娱网络可在用户账号中的炫币后续增加时优先扣除。
2.10用户充分理解并同意:游戏虚拟道具及其他游戏增值服务等均是福州创锐互娱网络游戏服务的一部分,福州创锐互娱网络在此许可您依本协议而获得其使用权。如相关游戏虚拟道具及其他游戏增值服务没有标明使用期限,或者标明的使用期限为“永久”或其他具有与“永久”相同或类似意思的内容的(如“无限期”、“无限制”等),则其使用期限为自您获得该游戏虚拟道具或其他游戏增值服务之日起至该游戏终止运营之日止,但本协议条款有其他约定的以其他条款约定为准。
2.11为了保障您的财产安全,福州创锐互娱网络提醒用户保管好个人的游戏账号。用户应谨慎、理性对待游戏中关系,不要轻信游戏内“组CP”、“网恋奔现”、“代充代买”“内部福利”等诈骗套路,谨防上当受骗。
2.12详情请见《充值服务协议》。用户在进行注册程序过程中点击“注册”按钮即表示用户完全同意并接受《充值服务协议》。
3使用规则
3.1用户承诺并确认所注册的福州创锐互娱网络平台的账户为本人真实身份,并保证所提供的个人身份资料信息合法、真实、完整、有效、符合注册条件,依据法令规定和本协议约定对所提供的信息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用户提供个人资料不准确、不真实而引发的一切后果由用户承担。福州创锐互娱网络有权审查用户注册所提供的身份信息是否真实、有效,但用户应理解并知悉,鉴于网络服务的特殊性及现行法律规定,福州创锐互娱网络可能无法实质审查用户注册信息,故用户应自行保证提供的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福州创锐互娱网络不对此产生的风险承担任何责任。用户以其真实身份注册成为福州创锐互娱网络用户后,需要修改所提供的个人身份资料信息的,福州创锐互娱网络应当及时、有效地为其提供该项服务。若用户所提供的资料与事实不符或所提供的资料已变更而未更新或有任何误导之嫌导致福州创锐互娱网络无法为用户提供或进一步提供服务,福州创锐互娱网络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
用户知悉并确认:用户在同一平台同一游戏中拥有3个及以上账号的,视为使用虚假或冒用他人身份信息注册多个账号,属于违规行为,福州创锐互娱网络有权对用户的部分或全部账号采取本协议项下第3.12条中规定的一项或多项措施。
3.2用户注册成功后,福州创锐互娱网络将给予每个用户一个用户账号及相应的密码。该使用者账号和密码由用户负责保管。用户有义务妥善保管其账号及密码,并正确、安全地使用其账号及密码,并对登录后所持账号产生的行为依法享有权利和承担责任,禁止将账号信息转让、出借或共享给任何第三人使用。福州创锐互娱网络应积极地采取技术与管理等合理措施保障用户账号的安全、有效。任何一方未尽上述义务导致账号密码遗失、账号被盗、交易被骗等情形而给用户本人和他人的民事权利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福州创锐互娱网络不对该后果负责,用户无权向福州创锐互娱网络主张任何权利。鉴于网络服务的特殊性,福州创锐互娱网络无义务审核是否用户本人使用该组账号及密码,仅审核账号及密码是否与数据库中保存的一致,只要任何人输入的账号及密码与数据库中保存的一致,即可凭借该组账号及密码登陆并获得网络服务,所以即使用户认为其所有的账号登陆行为并非其本人所为,福州创锐互娱网络将不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任何责任。
3.3用户发现其账号或密码被他人非法使用或有使用异常的情况的,应及时根据福州创锐互娱网络公布的处理方式通知福州创锐互娱网络,并有权通知福州创锐互娱网络采取措施暂停该账号的登录和使用。福州创锐互娱网络在收到用户要求采取措施暂停其账号登录和使用的通知后,应当要求用户提供并核实与其注册身份信息相一致的个人有效身份信息。福州创锐互娱网络核实用户所提供的个人有效身份信息与所注册的身份信息相一致的,应当及时采取措施暂停用户账号的登录和使用。福州创锐互娱网络违反前述约定,未及时采取措施暂停用户账号的登录和使用,因此而给用户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其相应的法律责任。用户没有提供其个人有效身份证件或者用户提供的个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所注册的身份信息不一致的,福州创锐互娱网络有权拒绝用户前述请求,用户应当自行承担相应损失。
3.4用户为了维护其合法权益,向福州创锐互娱网络提供与所注册的身份信息相一致的个人有效身份信息时,福州创锐互娱网络应当为用户提供账号注册人证明、原始注册信息等必要的协助和支援,并根据需要向有关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提供相关证据信息资料。
3.5用户同意接受福州创锐互娱网络通过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用户发送的商品促销或其他相关商业信息。
3.6用户应理解到:游戏中可能会设置强制对战区域可玩法,如果不同意强制对战,请您不要进入该游戏可游戏区域,您的进入,将被视为同意该玩法并接受相应后果。
3.7福州创锐互娱网络有权根据游戏实际运营情况,对游戏进行合服或合区。合服或合区可能会导致游戏相关设置、体验及有关榜单等用户相关游戏数据发生变化,如将查询不到您历史的虚拟物品交易记录,但不会对您游戏虚拟道具的功能进行调整,具体见游戏官方公示的有关合服或合区具体规则。如合服或合区导致角色名、战队名(如有)及其他相关内容等重名的,游戏官方可随机对重名内容设置新名字以作区分。
3.8 用户在使用福州创锐互娱网络服务过程中,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3.8.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服务器所在地与行为发生地等有关法律、法规;
3.8.2遵守所有与网络服务有关的网络通讯协议、规定和程序;
3.8.3发现任何非法使用用户账号或账号出现安全性漏洞的情况,应立即通告福州创锐互娱网络。
3.9禁止用户在接受网络服务过程中进行以下侵害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3.9.1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3.9.2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3.9.3泄露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秘密、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或者损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3.9.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侵害民族风俗、习惯的;
3.9.5宣扬邪教、迷信的、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或者煽动实施恐怖活动、极端主义活动的;
3.9.6 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3.9.7宣扬淫秽、色情、赌博、非法彩票、暴力,或者教唆犯罪的;
3.9.8侮辱、诽谤或恶意用言语攻击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3.9.9 违背社会公德的;
3.9.10歪曲、丑化、亵渎、否定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以侮辱、诽谤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的
3.9.11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3.10禁止用户进行以下侵害网络服务安全性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3.10.1 以任何形式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直接或间接采取组织、教唆、窃取、占有、使用、捡取、购买、转卖等手段侵犯任何第三方拥有使用权的账号、角色、虚拟货币、虚拟物品、虚拟道具等权益;
3.10.2以任何积极或消极的形式协助他人侵犯第三方权益的;
3.10.3禁止用户利用网络服务进行无关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3.10.3.1为任何非法目的及与福州创锐互娱网络提供服务或产品未有直接关系而使用网络服务系统;包括但不限于角色、虚拟货币、虚拟道具、虚拟物品,宣传赌博、非法彩票等;
3.10.3.2未经福州创锐互娱网络授权访问或试图访问及福州创锐互娱网络提供的相关网络服务相关的任何账户、计算机或网络;
3.10.3.3未经福州创锐互娱网络授权利用福州创锐互娱网络提供的相关网络服务以任何方式收集任何其他用户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用户的个人身份信息和通讯信息;
3.10.3.4下载、安装或使用未经福州创锐互娱网络授权开发并正式发布的其他任何网络服务或产品;
3.10.3.5接收或下载由其他福州创锐互娱网络用户传输的用户所知道或应当知道不能以此方式合法传播的任何材料;
3.10.3.6利用福州创锐互娱网络提供的相关网络服务进行任何可能对互联网的正常运转造成不利影响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任何方式传输含有计算机病毒、破坏性程序的档或其他任何可能对他人计算机或互联网的正常运转造成不利影响的软件或程序;
3.10.3.7利用福州创锐互娱网络提供的相关网络服务传输任何骚扰性的、中伤他人的、辱骂性的、恐吓性的、庸俗淫秽的或其他任何非法的信息资料;
3.10.3.8利用福州创锐互娱网络服务系统进行任何洗钱、预付卡套现、购买和销售非法取得虚拟货币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服务器所在地与行为发生地等法律、法规的行为;
3.10.3.9就福州创锐互娱网络及合作商业伙伴的服务、产品、业务咨询应采取相应机构提供的沟通渠道,在公众场合发布有关福州创锐互娱网络及相关服务的负面宣传。
3.11用户不得进行任何影响其他用户游戏体验或不利于福州创锐互娱网络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3.11.1制作、使用、发布、传播任何形式的妨碍游戏公平性的辅助工具或外挂程序(指用于在游戏中获取优势,包括但不限于自动打怪、自动练级、自动吃药、自动完成任务、加速性质或超出游戏设定范围等操作,但不属于福州创锐互娱网络或各游戏软件的一部分的任何文件或程序,导致监测到用户数据异常),包括但不限于使用红手指、云手机等。
3.11.2 长时间停留在特殊地点或敏感地区(包括但不限于堵占游戏内路口、传送点等处),干扰其他用户游戏。
3.11.3恶意追杀、拦截其他用户,影响其他用户正常游戏。
3.11.4辱骂、威胁、恶意刷屏、带节奏或恶意攻击其他用户。
3.11.5违规及(或)恶意注册、登录游戏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3.11.5.1用户在同一平台同一游戏中同IP或同设备或同身份证号或同手机号或同局域网或其他可以推断为同一个人名下注册的或通过其他方式获得有3个及以上游戏账号的;
3.11.5.2用户在同一游戏单区服中注册的或通过其他方式获得有4个及以上游戏角色的。
3.11.5.3同IP或同设备或同身份证号或同手机号或同局域网或其他可以推断为同一个人名下注册的或通过其他方式获得的账号或角色之间进行虚拟物品(包括但不限于游戏货币、道具、装备等)转移。
3.11.6用户不得进行商人行为,即利用账号下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及其任何内容牟取商业利益,包括但不限于:
3.11.6.1游戏内发布违规交易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私聊、公屏喊话出售游戏账号、游戏货币、道具、装备等;
3.11.6.2短时间内出售或购买大量游戏虚拟物品,包括但不仅限于道具、装备、游戏货币等;
3.11.6.3以不正常价格交易游戏虚拟物品,包括但不限于单条交易记录的交易金额超过近期同物品多笔交易订单的平均金额、以畸高的价格购买低价装备等。
3.11.6.4充当游戏虚拟物品(包括但不限于游戏货币、道具、装备等)交易中介收取中介费。
3.11.7在游戏中使用、上传违法或不当词语、字符及其他违反公序良俗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用于角色命名、账号命名等。
3.11.8恶意实施可能导致游戏服务器宕机、卡顿,或导致其他游戏玩家掉线、延迟等无法正常游戏的行为,如利用DDOS对游戏服务器或其他玩家进行网络流量攻击的行为等。
3.11.9利用游戏漏洞实施获益、破坏游戏环境或给其他玩家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
3.11.10消极游戏破坏其他用户游戏体验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恶意伤害或者击杀本方队友,恶意组队,恶意送分、降分,消极挂机、逃跑、故意送人头等。
3.11.11发布不实言论或信息,诋毁或攻击福州创锐互娱网络及所提供的游戏服务。
3.11.12可能存在诱骗用户的行为,引导用户加游戏外的好友、游戏内发布联系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微信、QQ、群号等。
3.11.13通过任何方式、行为散布任何种类的推广信息及链接。
3.11.14游戏数据表现异常,影响游戏公平的其他行为。
3.12用户同意以福州创锐互娱网络的监测数据及判断为准,并认可最终的违规行为判定。如经判定用户在使用网络服务时违反本协议及游戏内公告、提示、通知等的任何规则,福州创锐互娱网络或其授权的人有权视行为的严重程度向用户采取以下一项或若干项措施,以减轻用户不当行为造成的影响,用户应当承担该不利后果:
3.12.1警告:警告是针对轻微违反游戏政策而做出的教育导向,它是用于正常管理游戏运行的一种方式。
3.12.2禁言:关闭违规用户的部分或全部聊天频道,强制暂停违规用户角色的线上对话功能,使该角色无法与其他用户对话,直到此次处罚到期或是取消。
3.12.3 封禁角色:暂定或永久终止违规用户使用违规时对应的游戏角色,使该角色处于不能正常使用的状态,直到此次处罚到期或是取消。
3.12.4 封停游戏内交易行:暂停或永久封禁违规用户使用交易行进行游戏内道具和/或装备交易,用户绑定的道具和/或装备交易将无法上架,直到此次处罚到期或是取消。
3.12.5封停账号:暂停或永久终止违规用户使用福州创锐互娱网络账号登录某款游戏的权利。
3.12.6收回游戏虚拟物品:对于违规用户因欺诈或其他违规行为而获取的游戏虚拟物品,包括但不限于游戏虚拟货币、虚拟物品,进行收回。
3.12.7内容重置:包括但不限于重置或强制修改您提供或上传的账号、角色等的名称、图片或内容等。
3.12.8解散组织:解散违规用户成立的帮派、公会等组织。
3.12.9倒扣数值:针对游戏角色游戏数值进行扣除,包括但不限于游戏角色等级、金钱、经验等。
3.12.10封禁IP:暂时或永久禁止违规用户在某一异常IP登录某款游戏的某个服务器。
3.12.11承担法律责任:违规用户的不当行为对他人或者福州创锐互娱网络造成损害,或者与现行法律规定相违背的,违规用户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行政及刑事责任,例如,用户在进行游戏过程中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而导致被权利人索赔的,由用户直接承担责任。
3.12.12若用户实施违反本条所述用户行为守则的行为,福州创锐互娱网络还有权要求违规用户向福州创锐互娱网络承担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恢复原状,消除影响,对给福州创锐互娱网络造成的直接及间接损失或额外的成本支出进行赔偿,以及在福州创锐互娱网络首先承担了因违规用户行为导致的行政处罚或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后,由福州创锐互娱网络向违规用户追偿。
3.12.13福州创锐互娱网络通过游戏规则(包括但不限于用户守则、玩家条例、游戏公告、提示及通知)公布的其他处理措施。
3.13用户知悉并同意:(1)如福州创锐互娱网络依据本协议对您的游戏账号采取任何处罚措施的,具体处罚期间由福州创锐互娱网络根据您违规行为情节而定;(2)在处罚期间,您游戏账号中的游戏虚拟物品及其他增值服务都将无法使用;(3)如前述游戏虚拟物品及其他增值服务存在一定有效期,该有效期可能会在处罚期间过期,处罚到期后,您将无法使用该等已过期的游戏虚拟物品及其他增值服务。
3.14福州创锐互娱网络游戏可能因游戏软件BUG、版本更新缺陷、第三方病毒攻击或其他任何因素导致用户的游戏虚拟道具等账号数据或游戏数据发生异常。在数据异常的原因未得到查明前,福州创锐互娱网络有权暂时冻结该游戏账号;若查明数据异常为非正常游戏行为所致,福州创锐互娱网络有权恢复游戏账号数据至异常发生前的原始状态(包括向第三方追回被转移数据),而无须向用户承担任何责任。若数据异常是由于用户实施违法违规行为或违反本协议约定的行为所致,福州创锐互娱网络有权采取本协议第3.12条中规定的一种或多种处理措施。
3.15用户使用根据本协议获得的用户账号和密码登录福州创锐互娱网络的网站或接受其他福州创锐互娱网络提供的服务项目时,应遵守该网站或服务项目的相关服务协议及使用守则,用户登录上述网站或接受上述服务项目时即视为对相关服务协议及使用守则的接受。
4内容所有权
4.1福州创锐互娱网络提供的网络服务内容可能包括:文字、软件、声音、图片、录像、图表等。所有这些内容受著作权法、商标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保护。福州创锐互娱网络所提供的各种虚拟物品,包括不限于游戏货币、道具、装备等,其所有权归福州创锐互娱网络或其合作方所有。用户只能在合乎法律和游戏规则的情况下拥有对虚拟物品的使用权,未经福州创锐互娱网络许可,不得擅自进行其他交易,包括但不限于充当中介收取交易中介费、参与或协助线下交易等;用户通过擅自交易或违规交易所取得的成果,将被判定为来源不符合交易规则,即使交易成功,福州创锐互娱网络有权不予认可,并保留按照本协议对违规用户进行处罚的权利。如用户通过福州创锐互娱网络购买获取了虚拟物品的使用权,将视为已经进入消费过程,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退还该虚拟物品或现实货币。
4.2禁止用户进行以下侵害网络服务智慧财产权权益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4.2.1复制、翻拷、传播和在网络上陈列产品的程序、使用手册和其他图文音像资料的全部或部分内容;
4.2.2公开展示和播放本产品的全部或部分内容;
4.2.3出租服务产品于他人;
4.2.4对网络服务或相关产品的程序、图像、动画和音乐进行还原、反编译、反汇编、剪辑、翻译和改编等任何修改行为;
4.2.5修改或遮盖网络服务或相关产品程序、图像、动画、包装和手册等内容上的产品名称、公司标志、版权信息等内容;
4.2.6用户不得对网络服务或相关产品进行反向工程(Reverse Engineering)、反向编译(Decompile)或反汇编(Disassemble)等任何技术性的与合理使用网络服务无关的行为;
4.2.7以本网络服务作为营业使用;
4.2.8其他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国际法及服务器所在地与行为发生地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5用户信息保护
5.1保护用户的隐私是福州创锐互娱网络的一项基本政策,我们的产品、网站和服务主要面向成人。如果没有父母或监护人的同意,未成年人不应创建自己的个人信息主体账户。否则,福州创锐互娱网络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风险或责任。
5.2用户充分理解并知悉,尽管福州创锐互娱网络对用户的隐私权保护做了极大的努力,但是仍然不能保证现有的安全技术措施使用户的技术信息等不受任何形式的损失。福州创锐互娱网络会在用户明确同意的情形下,与第三方合作并向用户提供相关的网络服务。在此情况下,第三方将承担与福州创锐互娱网络同等的保护用户隐私的责任:
5.2.1用户在使用产品和服务时存储在福州创锐互娱网络控制范围内的非公开信息(以下合称“用户信息”),应按照本条约定进行披露及保护;
5.2.2为了向用户提供更好的产品和服务,在用户自愿选择使用福州创锐互娱网络的产品和服务的情况下,或者明示同意提供信息的情况下,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福州创锐互娱网络可能会收集用户信息(如手机号、身份证号等)。在用户使用福州创锐互娱网络的产品和服务时,服务器可能会自动记录部分用户信息。
5.3未经用户许可福州创锐互娱网络不得向任何第三方公开或共享用户注册资料中的姓名、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号码、联系方式、家庭住址等个人身份信息,但下列情况除外:
5.3.1用户或用户监护人授权福州创锐互娱网络披露的;
5.3.2有关法令要求福州创锐互娱网络披露的;
5.3.3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基于法定程序要求福州创锐互娱网络提供的;
5.3.4福州创锐互娱网络为了维护自己合法权益而向用户提起诉讼或者仲裁时;
5.3.5应用户监护人的合法要求而提供用户个人身份信息时;
5.3.6为维护社会公众的利益。
6免责声明
6.1福州创锐互娱网络通行证所有者不保证以下事宜:
6.1.1本服务将符合您的要求;
6.1.2本服务将不受干扰、及时提供、安全可靠或不会出错。
6.2用户明确同意其使用福州创锐互娱网络服务所存在的风险将完全由其自己承担;因其使用福州创锐互娱网络服务而产生的一切后果也由其自己承担,福州创锐互娱网络对用户不承担任何责任。
6.3 用户确认并同意,若通过非福州创锐互娱网络平台渠道下载同款游戏的,用户应与对应的平台方及/或运营方解决争议(如有),与福州创锐互娱网络无关,不得向福州创锐互娱网络主张任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发起投诉、诉讼、仲裁等。
7拒绝提供担保
7.1用户个人对网络服务的使用承担风险。福州创锐互娱网络对以下事宜不作任何类型的担保,不论是明确的或隐含的:
7.1.1本协议项下福州创锐互娱网络提供的相关网络服务将符合用户的要求;
7.1.2本协议项下福州创锐互娱网络提供的相关服务将不受不可抗力、计算机病毒、黑客攻击、系统不稳定、用户所在位置、用户关机、电信部门原因及其他任何网络、技术、通信线路等外界或人为因素的影响;
7.1.3安装、复制、访问网站、充值、运行用户端软件或以其他方式使用“网络游戏”及/或接受福州创锐互娱网络提供的相关服务与任何其他软件不存在任何冲突;
7.1.4通过福州创锐互娱网络网站、网络游戏官方网站及其他相关网络上的链接和标签所指向的第三方的商业信誉及其提供服务的质量。
8服务变更、中断或终止
8.1如因系统维护或升级的需要而需暂停网络服务,福州创锐互娱网络将尽可能事先进行通告。
8.2用户在接受福州创锐互娱网络服务时实施不正当行为的,福州创锐互娱网络有权终止对用户提供服务,该不当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违约、违法、违反公序良俗、侵犯福州创锐互娱网络或任何第三方之权益等。
8.3用户在接受福州创锐互娱网络服务时实施本协议中有明确约定或属于福州创锐互娱网络事先明确告知的应被终止服务的禁止性行为的,福州创锐互娱网络有权终止对用户提供服务。
8.4用户提供虚假注册身份信息,或实施违反本协议的行为,福州创锐互娱网络采取中止措施应当通知用户并告知中止期间,中止期间应该是合理的,中止期间届满福州创锐互娱网络应当及时恢复对用户的服务。
8.5用户利用福州创锐互娱网络服务进行洗钱、预付卡套现、购买和销售非法取得虚拟货币等违法行为的,福州创锐互娱网络有权在不事先通知用户的情况下中止或终止部分或全部网络服务的权利。
8.6用户接受、使用或在相关更新条款发布后继续使用福州创锐互娱网络服务的行为,视为接受并认可相关条款的法律效力及对双方的约束力,且用户认可相关条款(包括但不限于任何更新后的条款)具有溯及至用户注册成为福州创锐互娱网络用户之日的法律效力并在该日起对双方有共同的约束力。
8.7 福州创锐互娱网络可根据游戏的实际运行情况或与游戏相关的情形,发布公告停止服务器工作、游戏的运营及充值等,用户对此知悉并自愿接受,用户承诺在上述情形发生时不得向福州创锐互娱网络主张赔偿权利。
9违约赔偿
9.1用户同意保障和维护福州创锐互娱网络及其他用户的利益,如因用户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条款而给福州创锐互娱网络或任何其他第三方造成损失,用户同意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害赔偿责任,该等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给福州创锐互娱网络造成的任何直接或间接损失。
9.2因用户违反本协议约定之任意内容时,包括但不限于福州创锐互娱网络通过内部的监测程序发现或经其他用户举报而发现用户有可能或已出现违约、违法、违反公序良俗、侵犯任何一方权益时,则福州创锐互娱网络有权采取如下措施:包括但不限于限制用户账号和游戏中角色的登陆、限制用户在游戏中的活动、删除与账号或角色相关的虚拟货币及虚拟物品、删除用户的账号和要求用户赔偿因用户从事上述行为而给福州创锐互娱网络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人力成本损失、运营成本损失、商誉损失、维权损失等)、单方面解除本协议、要求用户支付违约金(违约金应当与用户账号和角色内的全部款项相等),用户在此明确同意承担上述违约责任。
9.3赔偿责任的排除及限制福州创锐互娱网络对于用户使用网络服务或无法使用网络服务所产生的任何直接、间接、衍生的损害或所失利益不负任何损害赔偿责任。若依法无法完全排除损害赔偿责任时,用户认可虚拟物品价值无法确定的虚拟性,并不得以账号或账号内虚拟物品或者用户使用福州创锐互娱网络服务所投入的现金款项等作为赔偿标准,且在任何时候福州创锐互娱网络应当承担的责任,均不得超过现存虚拟物品的实际价值,亦仅限于福州创锐互娱网络过错引起的直接的金钱利益损失。
10法律管辖
10.1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0.2本协议的订立、履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以福州创锐互娱网络所提供之任何形式之电子资料、书面资料等相关内容为准,用户在此确认该等资料的准确性、有效性、合法性。
10.3如各方就本协议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应尽量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有权提交福州仲裁委员会裁决,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的受理费用及处理费用将由提起仲裁一方独立全部承担。
11通知和送达
11.1本协议项下所有的通知均可通过重要页面公告、电子邮件或常规的信件传送等方式进行;该等通知于发送之日视为已送达收件人。
12其他规定
12.1本协议构成双方对本协议之约定事项及其他有关事宜的完整协议,除本协议规定的之外,未赋予本协议各方其他权利。
12.2如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完全或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本协议的其余条款仍应有效并且有约束力。
12.3本协议中的标题仅为方便而设,不具法律或契约效果。
《充值服务协议》
请务必仔细阅读和理解福州创锐互娱网络相关平台的充值服务协议(以下简称《协议》)中规定的所有权利和限制。在您使用福州创锐互娱网络的充值服务时,您需要仔细阅读并决定接受或不接受本《协议》的条款。
本《协议》是您与福州创锐互娱网络关联或合作平台(以下简称“福州创锐互娱网络”)之间有关充值中心服务(以下简称“本服务”)的法律协议。 任何通过本服务购买或使用炫币的用户均应仔细阅读本并知悉本《协议》内容,您购买或使用炫币的行为亦将被视为对本《协议》全部内容的知悉和认可。
福州创锐互娱网络用户应按照本服务相关页面的指引使用本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按照充值中心公布的收费标准和付款方式使用本服务,并支付相关费用,遵守服务条款。资费说明和服务条款明显标注在相应收费服务的相应页面。福州创锐互娱网络有权对此进行调整。
特别提示:我们的服务仅面向年满18周岁的成年人。
1关于炫币
1.1炫币是福州创锐互娱网络向注册用户(以下简称“福州创锐互娱网络用户”)提供的供用户在福州创锐互娱网络消费时用以支付的一种虚拟货币。注册为福州创锐互娱网络用户是用户得以享受本服务的前提。
1.2福州创锐互娱网络拥有炫币服务的所有权和运营权,以及炫币业务规则和营销活动的最终解释权。福州创锐互娱网络保留单方修改本协议的权利。本协议一经修改,福州创锐互娱网络将会用修改后的协议版本完全替代修改前的协议版本并向所有用户公布。用户应当及时关注和了解本协议的修订情况,如果用户不同意修改后的协议内容,请用户立即停止使用和享受炫币的相关产品及服务,否则即视同用户同意并完全接受修订后的协议版本。
1.3用户进行炫币充值、消费、账户操作等功能时即视为用户已经阅读并同意本用户服务协议,并与福州创锐互娱网络达成协议,自愿接受本服务协议的以下所有条款的约束,否则用户无权使用任何涉及炫币的功能。通过点击"同意并继续"表示用户完全同意并接受本协议之约束,或者点击"不同意并退出"表示用户不同意本协议。
1.4炫币兑换为:¥1.00兑换1炫币。
2使用须知
2.1福州创锐互娱网络会为每个福州创锐互娱网络用户开设账户(下称“账户”),福州创锐互娱网络用户可以通过在线支付的方式购买炫币,福州创锐互娱网络为您提供的是虚拟资产技术服务,您所购炫币可用于游戏消费。若您通过其他渠道下载创锐互娱网络游戏的,您应知悉您的相关充值费由创锐互娱网络代收代转给渠道方,若您需要提供发票的,其中代收代转的款项由实际收款方向您开具。
2.2在使用炫币充值时,用户必须仔细确认账号,若因为用户自身输入账号错误、操作不当或不了解充值计费方式等因素造成充错账号、游戏角色信息错误等情形导致的任何损失和损害,福州创锐互娱网络对此不承担责任,用户不得因此要求福州创锐互娱网络作任何补偿或赔偿。
2.3福州创锐互娱网络用户应按照本服务相关页面的指引使用本服务页面中列明的第三方支付渠道自行充值。本服务仅为第三方支付渠道提供支付入口,福州创锐互娱网络对第三方支付渠道的相关支付服务不作出任何担保。
2.4若使用非福州创锐互娱网络所指定的充值方式或系统进行充值,或以非法的方式进行充值而造成用户权益受损时,用户不得因此要求福州创锐互娱网络作任何补偿或赔偿,并且福州创锐互娱网络保留随时终止用户账户资格及使用各项充值服务的权利。
2.5 账户不支持退款和提现。用户一旦充值炫币成功,购买炫币的相关费用和利用炫币购买的相关产品将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退回,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6 用户不得要求福州创锐互娱网络返还用户已经支付的任何资费,无论该等资费是否已被消费。
2.7 在您自愿选择使用福州创锐互娱网络的产品和服务的情况下,或者明示同意提供信息的情况下,福州创锐互娱网络将会收集您的信息(如手机号码、身份证号等)。关于个人隐私信息相关事宜详见《隐私权政策》。
2.8 用户在使用本服务中应当遵守如下原则:
2.8.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及服务器所在地与行为发生地等有关法律、法规;
2.8.2不得为任何非法目的而使用本服务;
2.8.3遵守所有与网络服务有关的网络协议、规定和程序;
2.8.4不得利用本服务进行任何可能对互联网的正常运转造成不利影响的行为。
3用户权利义务
3.1用户权利
3.1.1用户有权根据本协议的规定,在福州创锐互娱网络登录账号、购买游戏道具参加本网站的有关活动及有权享受本网站提供的其他的有关信息及信息服务。
3.1.2用户有权根据需要充值炫币、更改账号和密码。用户应对以该用户名身份证明文件进行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全部责任。
3.1.3用户有权要求福州创锐互娱网络及时公示炫币可以支付使用各类活动的活动规则及消费细则,并对相关活动进行投诉、发表感受或者提出建议。
3.1.4用户有权根据福州创锐互娱网络的规定,享受福州创锐互娱网络提供的其他服务。
3.1.5用户发现其账号或密码被他人非法使用或有使用异常的情况的,应及时通知福州创锐互娱网络,并有权通知福州创锐互娱网络采取措施暂停该账号的登录和使用。
3.1.6用户在福州创锐互娱网络上交易过程中如与平台游戏商因交易产生纠纷,可以请求福州创锐互娱网络从中予以协调,但福州创锐互娱网络对协调结果不做承诺。用户如发现其他用户有违法或违反本协议的行为,可以向福州创锐互娱网络举报。如用户因网上交易与其他游戏商家产生诉讼的,用户有权通过司法部门要求福州创锐互娱网络提供相关资料。
3.2 用户义务
3.2.1用户有义务确保向本网站提供的任何资料、注册信息真实准确,包括但不限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等。保证本网站及其他用户可以通过上述联系方式与自己进行联系。同时,用户也有义务在相关资料变更时及时更新有关注册资料。
3.2.2严禁用户通过直接或间接手段贩卖炫币,严禁任何有偿转让炫币的行为,一经发现,则福州创锐互娱网络有权直接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取消用户在网站获得的虚拟财富,暂停或查封福州创锐互娱网络账号,取消因违规所获利益,保留通过法律手段追回因非法炫币交易而给福州创锐互娱网络造成的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的权利等。
3.2.3福州创锐互娱网络禁止用户以任何形式进行账号交易,用户不得通过任何手段恶意注册账号,包括但不限于以牟利、炒作、套现、获奖等为目的多个账号注册。用户亦不得盗用其他用户账号。一经发现,则福州创锐互娱网络有权直接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取消用户在网站获得的虚拟财富,暂停或查封福州创锐互娱网络账号,取消因违规所获利益,保留通过法律手段追回因非法炫币交易而给福州创锐互娱网络造成的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的权利等。福州创锐互娱网络不对用户第三方交易行为(指从第三方通过购买、接受赠与或者其他的方式获得游戏账号、游戏虚拟物品及其他增值服务的行为)负责,由此造成用户任何损失的,自行承担。
3.2.4炫币仅为购买福州创锐互娱网络提供的各种付费业务使用的虚拟货币,严禁用户利用炫币进行赌博、洗钱等非法行为,一经发现,福州创锐互娱网络有权直接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取消用户在网站获得的虚拟财富,暂停或查封福州创锐互娱网络账号,取消因违规所获利益,保留通过法律手段追回因非法炫币交易而给福州创锐互娱网络造成的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的权利等。
3.2.5用户承诺自己在福州创锐互娱网络实施的所有行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及服务器所在地与行为发生地等相关法律、法规,遵守本网站的相关规定以及各种社会公共利益或公共道德。对于任何法律后果的发生,用户将以自己的名义独立承担所有相应的法律责任。
3.2.6用户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条款而给福州创锐互娱网络或任何其他第三人造成损失,由此造成的损害赔偿责任由用户自行承担。
4服务的中止或终止
4.1用户在此同意并接受,如用户在使用本服务过程中存在如下行为的,福州创锐互娱网络有权视不同情形决定中止或终止向用户提供服务:
4.1.1用户通过福州创锐互娱网络或其认可的第三方支付平台之外的其他途径进行炫币充值的,福州创锐互娱网络有权中止或终止向用户提供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冻结、终止、删除该用户的福州创锐互娱网络账户,造成福州创锐互娱网络损失的,福州创锐互娱网络有权向用户主张权利;
4.1.2有证据证明用户盗用其他福州创锐互娱网络账户并进行消费的;在此情况下,除中止或终止向用户提供服务外,福州创锐互娱网络有权协助被盗用了福州创锐互娱网络账户的用户向该用户追究其法律责任,同时福州创锐互娱网络将保留进一步追究该用户法律责任的权利;
4.1.3对于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档中的禁止性规定的行为,福州创锐互娱网络有权中止或终止向用户提供服务并保留进一步追究该用户法律责任的权利。
5免责声明
5.1发生下列情况时,福州创锐互娱网络免于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5.1.1用户因使用第三方支付渠道充值过程中发生的相关争议;
5.1.2由于用户将密码告知他人或与他人共享炫币账户或炫币钱包导致的用户财产损失;
5.1.3因用户个人故意或重大过失,或本协议之外的第三方所造成的用户财产损失;
5.1.4由不可抗力及不可预见的情势导致的各种情况和纠纷;不可抗力和不可预见情势包括:黑客攻击、电信部门技术调整导致重大影响、政府管制导致的暂时关闭、病毒侵袭;
5.1.5由用户个人在福州创锐互娱网络平台上购买游戏产品中的消费行为系用户自愿行为,与福州创锐互娱网络平台无关。
6关于隐私保护
6.1对于为实现本服务而涉及的用户个人信息数据,福州创锐互娱网络将采取严密的安全保护措施严格保护这些信息的安全,包括使用各种安全技术手段来保护这些信息不被未经授权的访问、使用或泄漏,并承诺不会主动向本协议之外的第三方提供,但下列情况除外:
6.1.1事先获得用户的明确授权;
6.1.2由于用户的故意或过失所导致的任何个人资料泄露;
6.1.3根据有关的法律法规要求;
6.1.4按照相关政府、行政部门等的要求。
7法律管辖
7.1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7.2如双方就本协议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进行友好协商;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请福州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福州创锐互娱网络保留对以上须知的最终解释权。福州创锐互娱网络有权对本协议内容进行变更,并以在本网站以公告的方式予以公布,无需另行单独通知您;如果您在本协议内容公告变更后继续使用本服务的,表示您已充分阅读、理解并接受修改后的协议内容,也将遵循修改后的协议内容使用本服务;如果您不同意福州创锐互娱网络充值中心修改的内容,您可以不接受或随时主动取消获得本服务。
联系邮箱:chuangrui_kefu@163.com。
特 别 声 明
鉴于:我国《民法典》第496条规定: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
福州创锐互娱网络在此依法做出特别声明如下:
福州创锐互娱网络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用户注意的义务将通过如下方式实现:在本协议中福州创锐互娱网络以明确的足以引起用户注意的加重字体、斜体、底线、颜色标记等合理方式提醒用户注意相关条款(需要强调的是,还包括用户应特别注意任何未明确标记的含有“不承担”“免责”“不得”等形式用语的条款),该等条款的确认将导致用户在特定情况下的被动、不便、损失,请用户在确认同意本协议之前再次阅读上述条款。双方确认上述条款非属于《民法典》第497条规定的“不合理的免除或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及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的条款。
用户如有任何需要说明条款的要求,请立即停止使用服务,同时立即发送邮件至chuangrui_kefu@163.com,若用户未发送有说明条款要求的邮件至福州创锐互娱网络而选择同意该协议,则双方在此确认福州创锐互娱网络已依法履行了根据用户要求对相关条款进行说明的法定义务,福州创锐互娱网络已给予用户充足的时间与充分的选择权来决定是否缔结本协议。
鉴于福州创锐互娱网络已依法明确了上述条款、履行了格式条款制订方的义务,用户点击同意或下一步,将被视为且应当被视为用户已经完全注意并同意了本协议所有条款尤其是提醒用户注意的条款的合法性及有效性,用户不应当以福州创锐互娱网络未对格式条款以合理方式提醒用户注意,或未根据用户要求尽到说明义务为理由而声称或要求法院或其他任何第三方确认相关条款非法或无效。
《隐私权政策》
更新日期:2024年06月01日
生效日期:2024年06月01日
福州创锐互娱网络隐私权政策适用于福州创锐互娱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客户端软件、网站、服务(统称为“福州创锐互娱网络产品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适用于电脑、移动智能终端的产品及服务。
本隐私权政策旨在帮助您了解我们会收集哪些数据、为什么收集这些数据、会利用这些数据做什么以及我们如何保护这些数据。了解这些内容,对于您行使个人权利及保护您的个人信息至关重要,请您在使用福州创锐互娱网络产品或服务前务必抽出时间认真阅读本政策。当您开始下载、访问或使用福州创锐互娱网络产品或服务,即表示您已经同意本隐私权政策并信赖我们对您的信息的处理方式。请注意,您可以通过产品中的设置功能或控制项对您的信息进行动态管理。我们同时提醒您,当您通过福州创锐互娱网络产品或服务使用第三方产品或服务时,您的信息应当适用第三方的隐私条款。
第一部分 定义
本产品:指福州创锐互娱网络旗下产品及网站。
关联公司:指是指一方现在或将来控制、受控制或与其处于共同控制下的任何公司、合法机构以及上述公司、合法机构的合法继承人。控制是指(1)直接或间接持有过半数的投票权;或(2)直接或间接享有过半数的可分配利润;或(3)直接或间接控制董事会半数以上的成员的组成;或(4)直接或间接持有半数的注册资本。
个人信息:指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的各种信息。
个人敏感信息:包括身份证件号码、个人生物识别信息或其他资金账号、财产信息、交易信息、14岁以下(含)儿童等的个人信息。(我们将在本隐私权政策中对具体个人敏感信息以粗体进行显著标识)。
个人信息删除:指在实现日常业务功能所涉及的系统中去除个人信息的行为,使其保持不可被检索、访问的状态。
其他非个人信息:是指在您使用本产品的产品或服务时,本产品可能自动接收并记录您的网站或应用程序上的服务器数值。包括但不限于您输入的关键词、您要求取用的网页记录及各种记录、本产品的产品或服务的操作状态、网络环境、异常日志等一些明确且客观反映在本产品的产品或服务服务器端的基本记录信息。前述基本记录信息以及其他无法通过其识别您的个人身份的信息不属于您的个人信息。
第二部分 隐私权政策
本隐私权政策部分将帮助您了解以下内容:
1、我们如何收集和使用您的个人信息
2、我们如何使用 Cookie 和同类技术
3、我们如何共享、转让、公开披露您的个人信息
4、我们如何保护您的个人信息
5、您如何管理您的个人信息
6、我们如何处理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
7、您的个人信息如何在全球范围转移
8、本隐私权政策如何更新
9、如何联系我们
一、我们如何收集和使用您的信息
您理解并同意:
1、我们致力于打造多样的产品和服务以满足您的需求。因我们向您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种类众多,且不同用户选择使用的具体产品/服务范围存在差异,相应的,各类功能及收集使用的个人信息类型、范围等会有所区别,请以具体的产品/服务功能为准;
2、为给您带来更好的产品和服务体验,我们在持续努力改进我们的技术,随之我们可能会不时推出新的或优化后的功能,可能需要收集、使用新的个人信息或变更个人信息使用目的或方式。对此,我们将通过更新本政策、弹窗、页面提示等方式另行向您说明对应信息的收集目的、范围及使用方式,并为您提供自主选择同意的方式,且在征得您明示同意后收集、使用。
我们会出于本政策所述的以下目的,收集、存储和使用下列与您有关的个人信息。如果您不提供相关信息,可能无法注册成为我们的用户或无法享受我们提供的某些产品或服务,或者无法达到相关服务拟达到的效果。
(一)帮助您成为我们的用户
为成为我们的用户,以便我们为您提供用户服务。您需要提供手机号码以创建用户名和密码,成为我们的注册用户,以及用于密码找回、密码修改等。
您可以选择进一步完善本产品帐号信息,可以向我们提供您的姓名、性别、所在地、昵称等信息以获取更加个性化的服务。如果您提供真实有效的手机号码、QQ、邮箱等进行绑定,当您遇到注册帐号丢失、忘记密码等帐号问题时,可以更便捷的找回帐号和密码。但如果您不提供这些信息,将不会影响您使用本产品提供的基础服务,但可能会影响到您使用本产品需要进行实名认证、个性化服务等的附加功能。
如果您仅需使用浏览等基础服务,您不需要注册成为我们的用户及提供上述信息。
在您主动注销账号时,我们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尽快使其匿名化或删除您的个人信息。您可以按照第五条提供的方式管理您的个人信息。
(二)向您提供产品或服务
1、您向我们提供的信息
为满足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相关主管部门的要求,福州创锐互娱网络的游戏用户需进行实名认证以继续使用游戏服务。我们会在您主动提供的情况下收集您的实名身份信息,包括身份证信息、手机号码,并按要求将实名信息上传至国家网络游戏防沉迷实名认证系统,拒绝提供实名身份信息可能会导致您无法登陆游戏。
需进行额外说明的是,为确保流畅的产品体验,您可能会收到来自我们及其合作伙伴外部的第三方(下文简称“第三方”)提供的内容或网络链接。我们对此类第三方无控制权。您可选择是否访问第三方提供的链接、内容、产品和服务。我们无法控制第三方的隐私和数据保护政策,此类第三方不受到本政策的约束。在向第三方提交个人信息之前,请参见这些第三方的隐私保护政策。
2、我们在您使用产品或服务过程中收集的信息
为向您了解产品适配性、识别账号异常状态、向您报送错误等用途,我们会收集关于您使用我们产品或服务使用方式的信息并将这些信息进行关联。这些信息包括账号信息、身份信息、设备信息、日志信息、存储信息、网络环境等,其中设备信息和日志信息是指:
设备信息:我们会根据您在软件安装及使用中授予的具体操作,接收并记录您所使用的设备相关信息(例如设备型号、操作系统版本、设备设置、移动设备识码、网络设备信息、必要的移动应用列表信息等软硬件及设备、设备环境信息)。
日志信息:当您使用我们提供的产品或服务时,我们会自动收集您对我们服务的详细使用情况,作为有关网络日志保存。例如您的搜索和浏览记录、关注、点击记录、IP地址、浏览器的类型、电信运营商、使用的语言、访问日期和时间及您访问的网页记录等。
请注意,单独的设备信息、日志信息等是无法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的信息。如果我们将这类非个人信息与其他信息结合用于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将其与个人信息结合使用,则在结合使用期间,这类非个人信息将被视为个人信息,除取得您授权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我们会将该类个人信息做匿名化、去标识化处理。
当您与我们联系时,我们可能会保存您的账号、电话、住址、邮箱、IP地址、通信/通话记录和内容或您留下的其他联系方式等信息,以便与您联系或帮助您解决问题,或记录相关问题的处理方案及结果。
3、我们通过间接获得方式收集到的您的个人信息
(1)您使用或订购第三方产品或服务的信息。
(2)当您使用本产品接入的第三方服务时,为了保障您正常使用该等第三方服务,可能需要提交您的个人信息(部分情况下包括您的身份信息、联系方式、交易信息、支付信息、账号信息、昵称等以及个人明确授权可以共享信息)。您授权我们在必要的限度内将该信息提供给为您提供服务的第三方,并授权我们间接向第三方获取相关信息。若您拒绝我们收集此类信息,我们将无法为您提供相关功能和服务,但不会影响您对产品或服务基础功能的使用。
(3)如您拒绝提供上述信息或拒绝授权,可能无法使用我们关联公司或第三方的相应产品或服务,或者无法展示相关信息,但不影响使用本产品或服务的基础功能。
(三)为您提供其他的附加服务
为向您提供更便捷、更优质、个性化的产品及/或服务,努力提升您的体验,我们在向您提供的以下附加服务中可能会收集和使用您的个人信息。如果您不提供这些信息,不会影响您使用我们产品的浏览、搜索等基本服务,但您可能无法获得这些附加服务给您带来的用户体验。这些附加服务包括:
(1)基于相机/摄像头的附加服务:您可在开启相机/摄像头权限后使用该功能。我们访问您的相机是为了使您可以拍摄照片,用于用户登录、直接拍摄并上传图片制作头像功能。
(2)基于相册(图片库)的图片访问及上传的附加服务:您可在开启相册权限后使用该功能上传您的照片/图片文件,确保本地图片上传至头像功能可行,便于您进行头像更换、发表和分享评论、帖子,或与客服沟通时证明您所遇到的问题。我们可能会通过您所上传的照片/图片来识别您需要参与的活动链接,或使用包含您所上传照片或图片的评论信息。为实现您的好友、活动优惠等链接分享需求。
(3)基于悬浮窗权限的附加业务功能:当您登录成功后,我们将需要获取您的设备悬浮窗权限,为您提供礼包等服务。如您拒绝提供仅会使您无法使用该功能,但并不影响您正常使用产品与/或服务的其他功能。悬浮窗权限是您设备上的一项设置,您可以通过设备设置页面进行管理。您开启该权限即视为您授权我们允许在其他App上覆盖显示;但当您取消该授权后,我们将不再允许在其他App上覆盖显示,也无法再为您提供上述与之对应的服务。
(4)电话状态权限:为保障您的账号与使用安全,您需要授权我们读取本机识别码。我们只读取设备通话状态和识别码,识别手机设备ID,用于完成信息展示、账号登录、安全保障等主要功能。请您放心该权限无法监听、获取您的任何通话内容与信息。
请您注意,您开启任一权限即代表您授权我们可以收集和使用相关个人信息来为您提供对应服务,您一旦关闭任一权限即代表您取消了授权,我们将不再基于对应权限继续收集和使用相关个人信息,也无法为您提供该权限所对应的服务。但是,您关闭权限的决定不会影响此前基于您的授权所进行的信息收集及使用。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即使经过您的授权,我们获取了这些敏感权限,也不会在相关功能或服务不需要时而收集您的信息。
(四)为您提供安全保障
请注意,为确保用户身份真实性、向您提供更好的安全保障,您可以向我们提供身份证号码这一个人敏感信息完成实名认证。如您拒绝提供上述信息,可能无法使用需要完成实名认证后才能提供的服务,但不会影响您使用浏览等基础服务。
为提高您使用我们及我们关联公司、合作伙伴提供产品或服务的安全性,确保操作环境安全与识别账号异常状态,保护您或其他用户或公众的人身财产安全免遭侵害,更好地预防钓鱼网站、欺诈、网络漏洞、计算机病毒、网络攻击、网络侵入等安全风险,更准确地识别违反法律法规或本产品相关协议规则的情况,我们在应用程序中嵌入我们关联公司开发的应用安全SDK收集您的设备信息、服务日志信息,并可能使用或整合您的账户信息、行为信息、交易信息、支付信息、设备信息、有关网络日志以及我们关联公司、合作伙伴取得您授权或依据法律共享的信息,来综合判断您账号状态及交易风险、进行身份验证、检测及防范安全事件,并依法采取必要的记录、审计、分析、处置措施。
另外,为了网络安全、干净、健康,平台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对用户发布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图片、视频、音频及使用福州创锐互娱网络内置工具发布的内容进行审核。
(五)其他用途
(1)参与我们的调查及活动:我们将不定期地举办有关我们产品和服务的调查,或者围绕运营需要举办促销及抽奖、问卷调查活动,如果您在参与此类调查或活动时需要提供超过本政策许可的个人敏感信息,我们会事先征求您的同意。
(2)我们将信息用于本政策未载明的其他用途,或者将基于特定目的收集而来的信息用于其他目的时,会事先征求您的同意。
若我们从第三方处间接获取您的信息的,我们会在收集前明确以书面形式要求该第三方在已依法取得您同意后收集个人信息,并向您告知共享的信息内容,且涉及敏感信息的在提供给我们使用前需经过您的明确确认,要求第三方对个人信息来源的合法性和合规性作出承诺,如第三方有违反行为的,我们会明确要求对方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同时,我们的专业安全团队对个人信息会进行安全加固(包括敏感信息报备、敏感信息加密存储、访问权限控制等)。我们会使用不低于我们对自身用户个人信息同等的保护手段与措施对间接获取的个人信息进行保护。
(3)若您提供的信息中含有其他用户的个人信息,在向我们提供这些个人信息之前,需确保您已经取得合法的授权。
(六)征得授权同意的例外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以下情形中收集您的个人信息无需征得您的授权同意:
1、与国家安全、国防安全有关的;
2、与公共安全、公共卫生、重大公共利益有关的;
3、与犯罪侦查、起诉、审判和判决执行等有关的;
4、出于维护个人信息主体或其他个人的生命、财产等重大合法权益但又很难得到您本人同意的;
5、所收集的个人信息是您自行向社会公众公开的;
6、从合法公开披露的信息中收集个人信息的,如合法的新闻报道、政府信息公开等渠道;
7、根据您的要求签订合同所必需的;
8、用于维护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的安全稳定运行所必需的,例如发现、处置产品或服务的故障;
9、学术研究机构基于公共利益开展统计或学术研究所必要,且对外提供学术研究或描述的结果时,对结果中所包含的个人信息进行去标识化处理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如我们停止运营本产品的功能或服务,我们将及时停止继续收集您个人信息的活动,将停止运营信息以通知或公告的形式通知您,对所持有的个人信息进行删除或匿名化处理。
二、我们如何使用 Cookie 和同类技术
(一)Cookie
为确保本产品正常运转、为您获得更轻松的访问体验、向您推荐您可能感兴趣的内容,我们会在您的计算机或移动设备上存储名为 Cookie 的小数据文件。Cookie 通常包含标识符、站点名称以及一些号码和字符。借助于Cookie,网站及客户端能够存储您的注册账号、邮箱、密码、偏好、网络支付和/或交易账号、使用记录等数据。
您可根据自己的偏好管理或删除 Cookie。您可以清除计算机上保存的所有 Cookie,大部分网络浏览器都设有阻止 Cookie 的功能。但如果您这么做,则需要在每一次访问我们的网站时更改用户设置。如需详细了解如何更改浏览器设置,请访问您使用的浏览器的相关设置页面。
(二)网站信标和像素标签
除 Cookie 外,我们还会在网站或客户端上使用网站信标和像素标签等其他同类技术。例如,我们向您发送的电子邮件可能含有链接至我们网站内容的地址链接,如果您点击该链接,我们则会跟踪此次点击,帮助我们了解您的产品或服务偏好以便于我们主动改善客户服务体验。网站信标通常是一种嵌入到网站或电子邮件中的透明图像。借助于电子邮件中的像素标签,我们能够获知电子邮件是否被打开。如果您不希望自己的活动以这种方式被追踪,则可以随时从我们的寄信名单中退订。
三、我们如何共享、转让、公开披露您的个人信息
(一)共享
我们不会与本产品服务提供者以外的公司、组织和个人共享您的个人信息,但以下情况除外:
1、在获取明确同意的情况下共享:获得您的明确同意后,我们会与其他方共享您的个人信息。
2、在法定情形下的共享:我们可能会根据法律法规规定、诉讼争议解决需要,或按行政、司法机关依法提出的要求,对外共享您的个人信息。
3、与关联公司间共享:为便于我们基于关联账号共同向您提供服务,推荐您可能感兴趣的信息、保护本产品或服务提供者的关联公司或其他用户或公众的人身财产安全免遭侵害,您的个人信息可能会与我们的关联公司共享。我们只会共享必要的个人信息(如为便于您使用我们账号使用我们关联公司产品或服务,我们会向关联公司共享您必要的账户信息),如果我们共享您的个人敏感信息或关联公司改变个人信息的使用及处理目的,将再次征求您的授权同意。
4、与授权合作伙伴共享:我们可能委托授权合作伙伴为您提供某些服务或代表我们履行职能,以提供更好的客户服务和用户体验。我们仅会出于合法、正当、必要、特定、明确的目的共享您的个人信息,并且只会共享提供服务所必要的个人信息。我们的合作伙伴无权将共享的个人信息用于与产品或服务无关的其他用途。
目前,为保障我们网站的稳定运行、功能实现,使您能够使用和享受更多的服务及功能,在第三方平台分享信息必要的功能用途,我们的应用中会嵌入授权合作伙伴的SDK或其他类似的应用程序。若您在使用过程中,想要撤回您的同意授权,您可通过个人设置自行决定是否变更您的授权行为。当您撤回授权您无法使用已撤回授权的功能,但当您取消该授权后,我们将不再收集该信息,也无法再为您提供与之对应的服务;但除非您依照法律的规定删除了您的信息,否则您的取消行为不会影响我们基于您之前的授权进行的信息的存储或处理。 关于我们接入的合作伙伴等第三方SDK目录及隐私政策。
(二)转让
我们不会将您的个人信息转让给任何公司、组织和个人,但以下情况除外:
(1)在获取明确同意的情况下转让:获得您的明确同意后,我们会向其他方转让您的个人信息;
(2)在本产品服务提供者发生合并、收购或破产清算情形,或其他涉及合并、收购或破产清算情形时,如涉及到个人信息转让,我们会要求新的持有您个人信息的公司、组织继续受本政策的约束,否则我们将要求该公司、组织和个人重新向您征求授权同意。
(三)公开披露
我们仅会在以下情况下,公开披露您的个人信息:
(1)获得您明确同意或基于您的主动选择,我们可能会公开披露您的个人信息;
(2)如果我们确定您出现违反法律法规或严重违反本产品相关协议规则的情况,或为保护本产品及其关联公司用户或公众的人身财产安全免遭侵害,我们可能依据法律法规或本产品相关协议规则征得您同意的情况下披露关于您的个人信息,包括相关违规行为以及本产品已对您采取的措施。
(四)共享、转让、公开披露个人信息时事先征得授权同意的例外
以下情形中,共享、转让、公开披露您的个人信息无需事先征得您的授权同意:
1、与国家安全、国防安全有关的;
2、与公共安全、公共卫生、重大公共利益有关的;
3、与犯罪侦查、起诉、审判和判决执行有关的;
4、出于维护您或其他个人的生命、财产重大合法权益但又很难得到本人同意的;
5、您自行向社会公众公开的个人信息;
6、从合法公开披露的信息中收集个人信息的,如合法的新闻报道、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根据法律规定,共享、转让经去标识化处理的个人信息,且确保数据接收方无法复原并重新识别个人信息主体的,不属于个人信息的对外共享、转让及公开披露行为,对此类数据的保存及处理将无需另行向您通知并征得您的同意。
四、我们如何保护您的个人信息安全
(1)本产品会采取适当的符合业界标准的安全措施和技术手段存储和保护您的个人信息,以防止其丢失、被误用、受到未授权访问或泄漏、被篡改或毁坏,如通过网络安全层技术SSL进行加密传输、信息加密存储、严格限制数据中心的访问、使用专用网络通道及网络代理。您的个人信息存放在有密码控制的服务器中,访问均是受到限制的。
(2)我们建立了相关内控制度,对可能接触到您的信息的工作人员采用最小够用授权原则。即我们仅允许有必要知晓这些信息的本产品和其关联公司的员工在采取合理的措施验证身份之后,访问或修改这些信息。同时,我们会严格要求他们履行保密及安全义务,如果未能履行这些义务,其会被追究法律责任或被终止与本产品的合作关系。
(3)为了保护您的信息安全,如果用户个人信息有误,本产品会在严格验证并核实申请人身份后,根据用户要求访问、修正或删除相关信息(除非本产品出于合法的原因而必须保留这些个人信息)。
(4)我们会采取合理可行的措施,尽力避免收集无关的个人信息。我们只会在达成本政策所述目的所需的期限内保留您的个人信息,除非需要延长保留期或受到法律的允许。
(5)互联网并非绝对安全的环境,电子邮件、即时通讯、社交软件、交易平台的与其他用户的交流方式无法确定是否完全加密,请您在进行交互使用时,注意保护您个人信息的安全。
(6)请您理解,由于计算机及互联网技术的飞速发展及同步速度的限制,可能存在或出现各种恶意或非恶意的攻击手段。虽然本产品持续致力于提升和加强安全措施,以保护您的信息免遭意外或破坏,但仍无法始终保证信息的百分之百安全。
(7)您使用产品或服务时所用的系统和通讯网络,或硬件设备,本产品均无法控制,请您了解并注意保护您的个人信息安全。
(8)请注意,您在使用我们产品和服务时自愿共享甚至公开分享的信息,可能会涉及您或他人的个人信息甚至个人敏感信息,如您在评价时选择上传包含个人信息的图片。请您更加谨慎地考虑,是否在使用我们的服务时共享甚至公开分享相关信息。
(9)请使用复杂密码,协助我们保证您的账号安全。我们将尽力保障您发送给我们的任何信息的安全性。如果我们的物理、技术或管理防护设施遭到破坏,导致信息被非授权访问、公开披露、篡改或毁坏,导致您的合法权益受损,我们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0)在不幸发生个人信息安全事件后,我们将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向您告知:安全事件的基本情况和可能的影响、我们已采取或将要采取的处置措施、您可自主防范和降低风险的建议、对您的补救措施等。事件相关情况我们将以邮件、信函、电话、短信推送通知等方式告知您,难以逐一告知个人信息主体时,我们会采取合理、有效的方式发布公告。
同时,我们还将按照监管部门要求,上报个人信息安全事件的处置情况。
五、您如何管理您的个人信息
您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访问及管理您的个人信息:
(一)访问您的个人信息
(1)您有权访问您的个人信息,法律法规规定的例外情况除外。您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自行访问您的个人信息:
账户信息——如果您希望访问或编辑您的账户中的个人基本资料信息,您可以通过“我的-点击我的头像-编辑”执行此类操作。
清除数据——您可以登录账号通过“我的-设置”下的清除缓存来清除浏览记录、输入记录、Cookies、历史记录和缓存文件。
(2)如果您无法通过上述路径访问该等个人信息,您可以随时通过我们在线客服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在15天内回复您的访问请求。
(3)对于您在使用我们的产品或服务过程中产生的其他个人信息,我们将根据本条“第(六)款响应您的上述请求”中的相关安排向您提供。
(二)更正或补充您的个人信息
当您发现我们处理的关于您的个人信息有错误时,您有权要求我们做出更正或补充。您可以通过“(一)访问您的个人信息”中列明的方式提出更正或补充申请。
(三)删除您的个人信息
(1)您可以通过“我的-点击我的头像-编辑”的方式删除您的部分个人信息
(2)在以下情形中,您可以向我们提出删除个人信息的请求:
1、如果我们处理个人信息的行为违反法律法规;
2、如果我们收集、使用您的个人信息,却未征得您的明确同意;
3、如果我们处理个人信息的行为严重违反了与您的约定;
4、如果您不再使用我们的产品或服务,或您主动注销了账号;
5、如果我们永久不再为您提供产品或服务。
(3)若我们决定响应您的删除请求,我们还将同时尽可能通知从我们处获得您的个人信息的主体,要求其及时删除,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这些主体获得您的独立授权。
(4)当您从我们的服务中删除信息后,因为适用的法律和安全技术限制,我们无法立即从备份系统中删除相应的信息,我们将安全地存储您的个人信息并限制对其的任何进一步的处理,直到备份可以清除或实现匿名化。
(四)改变您授权同意的范围
每个业务功能需要一些基本的个人信息才能得以完成(见本隐私权政策“第二部分”)。除此之外,您可以通过修改个人设置、删除相关信息等方式撤回部分授权。
当您收回同意后,我们将不再处理相应的个人信息。但您收回同意的决定,不会影响此前基于您的授权而开展的个人信息处理。
(五)个人信息主体注销账户
(1)您可以在“我的-设置-账号设置-更多安全设置”“注销账户”页面提交账户注销申请。
(2)在您主动注销账户之后,我们将停止为您提供产品或服务,根据适用法律的要求删除您的个人信息,或使其匿名化处理。
(六)响应您的上述请求
(1)为保障安全,您可能需要提供书面请求,或以其他方式证明您的身份。我们可能会先要求您验证自己的身份,然后再处理您的请求。
(2)我们将在15天内做出答复。如您不满意,还可以通过本隐私政策第九条载明的客服联系方式发起投诉。
(3)对于您合理的请求,我们原则上不收取费用,但对多次重复、超出合理限度的请求,我们将视情收取一定成本费用。对于那些无端重复、需要过多技术手段(例如,需要开发新系统或从根本上改变现行惯例)、给他人合法权益带来风险或者非常不切实际的请求,我们可能会予以拒绝。
(4)在以下情形中,按照法律法规要求,我们将无法响应您的请求:
1、与国家安全、国防安全有关的;
2、与公共安全、公共卫生、重大公共利益有关的;
3、与犯罪侦查、起诉、审判和执行判决等有关的;
4、有充分证据表明个人信息主体存在主观恶意或滥用权利的;
5、响应您的请求将导致您或其他个人、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严重损害的;
6、涉及商业秘密的。
六、我们如何处理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
(1)我们的产品、网站和服务主要面向成年人(年满18周岁)。如果没有父母或监护人的同意,未成年人不应创建自己的个人信息主体账户。
(2)如果我们发现自己在未事先获得可证实的父母同意的情况下收集了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则会设法尽快删除相关数据。
七、您的个人信息如何在存储
(一)信息存储的地点:
我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运营中收集和产生的个人信息,存储在中国境内,以下情形除外:
1、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
2、获得您的明确授权;
3、您通过互联网进行跨境交易等个人主动行为。
针对以上情形,我们会确保依据本隐私权政策对您的个人信息提供足够的保护。
(二)信息存储时间:
我们会采取合理可行的措施,尽力避免收集无关的个人信息。我们只会在达成本政策所述目的所需的期限内保留您的个人信息,除非法律有强制的存留要求。而我们判断前述期限的标准包括:
1、完成与相关的交易目的、维护相应交易及业务记录、应对您可能的查询或投诉。
2、保证我们为您提供服务的安全和质量。
3、您是否同意更长的留存期间。
4、是否存在保留期限的其他特别约定。
在您的个人信息超出保留期间后,我们会根据适用法律的要求删除您的个人信息,或使其匿名化处理。
八、本隐私权政策如何更新
我们的隐私权政策可能变更,但对用户隐私的保护从本产品发布之日起一直存在直至本产品停止服务为止。
(1)未经您明确同意,我们不会限制您按照本隐私权政策所应享有的权利。我们会在专门页面上发布对隐私权政策所做的重大变更。
(2)对于重大变更,我们还会提供更为显著的通知(包括我们会通过网站公示的方式进行通知及/或向您提供弹窗提示),前提为您已授权我们获取弹窗权限),说明信息收集的内容、范围和目的,以征得您的同意。
本政策所指的重大变更包括但不限于:
1、我们的服务模式发生重大变化。如处理个人信息的目的、处理的个人信息类型、个人信息的使用方式等;
2、我们在控制权等方面发生重大变化。如并购重组等引起的所有者变更等;
3、个人信息共享、转让或公开披露的主要对象发生变化;
4、您参与个人信息处理方面的权利及其行使方式发生重大变化;
5、我们负责处理个人信息安全的责任部门、联络方式及投诉渠道发生变化时;
6、个人信息安全影响评估报告表明存在高风险时。
您同意并继续使用我们的服务,即意味着您知悉同意本政策(含更新版本)的内容。如不同意,请你不要继续使用 。
九、如何联系我们
您可以通过以下方式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15天内回复您的请求:
(1)我们设立了个人信息保护专职部门。如您有任何疑问、意见或建议,您都可以通过发送邮件至【chuangrui_kefu@163.com】我们联系。
(2)如果您对我们的回复不满意,特别是您认为我们的个人息处理行为损害了您的合法权益,您还可以通过向被告住所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来寻求解决方案。
(3)本产品服务提供者福州创锐互娱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联系地址为: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临江街道工农街36-57三楼187。
《充值协议》
更新日期:2024年 06 月 01 日
生效日期:2024 年 06 月 01 日
1 特别提示
在您自愿选择使用福州创锐互娱网络的产品和服务的情况下,或者明示同意提供信息的情况下,福州创锐互娱网络将会收集您的信息(如手机号码、身份证号、电子邮箱等),并可能对这些信息进行分析和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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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服务内容
2.1福州创锐互娱网络服务的具体内容由福州创锐互娱网络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包括但不限于游戏下载、运营活动等。福州创锐互娱网络保留随时变更、中止或终止部分或全部网络服务的权利。
2.2福州创锐互娱网络在提供网络服务时,可能会对部分网络服务(例如网络游戏及其他电信增值服务)的用户收取一定的费用。在此情况下,福州创锐互娱网络会在相关页面上做明确的提示。如用户不同意支付该等费用,则可不接受相关的网络服务。
2.3用户理解并接受:福州创锐互娱网络仅提供相关的网络服务,除此之外与相关网络服务有关的设备(如计算机、调制解调器及其他与接入互联网有关的装置)及所需的费用(如为接入互联网而支付的电话费及上网费)均应由用户自行负担。
2.4用户应使用正版软件接受网络服务。
2.5福州创锐互娱网络通过数据分发和支持系统、销售支付计费系统以及客户服务系统等,为用户获取数据内容产品。用户理解福州创锐互娱网络也会为其他互联网企业定制专业化的用户服务体系,即用户通过福州创锐互娱网络获得的服务内容有可能来源于第三方企业,一旦用户接受该第三方企业提供的网络服务内容,则用户应当遵守该第三方企业对其服务做出的约定。如第三方企业接入福州创锐互娱网络系统且其既有用户可以使用福州创锐互娱网络提供的服务,则该既有用户即成为福州创锐互娱网络的用户,其账号也自动成为福州创锐互娱网络通行证账号。该既有用户同意亦将与在福州创锐互娱网络系统中直接注册的用户一样遵守本协议的约定。但对于这些既有用户,福州创锐互娱网络在服务过程中会仍然提供其已经熟悉的游戏账号充值界面,该过程仅为方便用户接受服务而设,既有用户与福州创锐互娱网络之间的关系仍应受本协议的约定。
2.6关于用户付费的特别提示:
2.6.1在福州创锐互娱网络系统中,用户通过任何支付手段为其账号充值所直接获得的均为“炫币”(或福州创锐互娱网络系统更新发布的其他支付工具);
2.6.2炫币可以用于支付接入福州创锐互娱网络系统的所有互联网应用及内容(包括第三方)的费用。一旦用户用其账号进入第三方企业的服务系统,则福州创锐互娱网络会自动通过和第三方企业的技术合作,将该账号所剩余的炫币可以消费的该第三方系统自身的结算工具显示给用户;一旦用户退出该第三方服务系统,则在福州创锐互娱网络系统中仍然可以显示尚未消费的炫币;
2.6.3为了尊重用户的消费习惯和符合用户体验习惯,用户在利用福州创锐互娱网络系统提供的服务进行付费的过程中,可能出现直接获得其需要的第三方具体应用内容中的结算工具,而不是直接显示获得炫币的情况,用户理解并知晓福州创锐互娱网络已经在后台技术系统内自动将炫币兑换为第三方系统自身的结算工具,用户为获取第三方具体应用内容而支付的费用均系通过第三方应用内容提供企业的自身系统的结算工具而非直接通过炫币进行结算的;
2.6.4第三方应用内容提供企业如果是网络游戏运营企业,则该第三方网络游戏运营企业可能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发行网路游戏虚拟货币,同时在游戏中设置游戏道具,用户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使用炫币。通常来说,在用户选择进入第三方网络游戏运营企业的系统后,福州创锐互娱网络会自动将用户账号中剩余的炫币全部显示为可以消费的第三方网络游戏运营企业发行的网络游戏虚拟货币总量,炫币和它们的兑换比例将会明确公告给用户。即使用户可能感受到炫币和第三方网络游戏运营企业设置的游戏道具之间的直接存在对应关系,但在游戏程序之外的计费系统中,仍然是由炫币兑换成该第三方网络游戏运营企业发行的网络游戏虚拟货币,然后再将该网络游戏虚拟货币根据用户的需求转换为游戏内的道具。用户理解其对游戏道具的需求往往是消费的最终目的,福州创锐互娱网络和第三方网络游戏运营企业合作对于付费过程的设置均为方便用户消费和符合用户体验习惯而设置,即使用户在整个消费第三方网络游戏运营企业过程中可能无法直接体验到其发行的网络游戏虚拟货币的存在,而事实上它们确实真实存在于网络游戏发行企业的系统中。用户理解并明确知悉,用户在第三方网络游戏运营企业所运营的网络游戏中所购买的任何存在于网络游戏程序内的游戏道具均系通过兑换或支付该三方网络游戏运营企业自身发行的网络游戏虚拟货币而获得的,无论是从法律还是技术上均不是直接通过炫币进行结算的,游戏道具在任何情况下均无法通过炫币进行直接购买;
2.6.5用户理解并知晓,福州创锐互娱网络及其所有者非交易一方,也非交易任何一方之代理人或代表;同时,福州创锐互娱网络及其所有者也未授权任何人代表或代理福州创锐互娱网络及其所有者从事任何网络交易行为或做出任何承诺、保证或其他类似行为,除非有明确的书面授权。鉴于互联网及网络交易的特殊性,福州创锐互娱网络无法鉴别和判断相关交易各主体之民事权利和行为能力、资质、信用等状况,也无法鉴别和判断虚拟交易或正在交易或已交易之虚拟物品来源、权属、真伪、性能、规格、质量、数量等权利属性、自然属性及其他各种状况。因此,交易各方在交易前应加以仔细辨明,并慎重考虑和评估交易可能产生的各项风险。福州创锐互娱网络不希望出现任何因虚拟物品交易而在用户之间及用户与游戏开发运营商之间产生纠纷,但并不保证不发生该类纠纷。对于因前述各类情形而产生的任何纠纷,将由交易各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的有关法律通过适当的方式直接加以解决,福州创锐互娱网络及其所有者不参与其中;对于因此类交易而产生的各类纠纷之任何责任和后果,由交易各方承担,福州创锐互娱网络及其所有者不承担任何责任及后果。福州创锐互娱网络不希望出现任何人利用福州创锐互娱网络或因使用福州创锐互娱网络而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但并不保证不会发生此类行为或类似行为。福州创锐互娱网络将依据中国法律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发生前述各类行为或降低发生这类行为的可能性或者降低由此造成的损失及其后果。对于因前述各类情形而产生的任何纠纷,将由权利受到侵害之人和侵权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的有关法律通过适当的方式直接加以解决,福州创锐互娱网络及其所有者不参与其中;对于因此类行为产生的各类纠纷之任何责任和后果,由相关责任方承担,福州创锐互娱网络及其所有者不承担任何责任及后果。任何非福州创锐互娱网络责任而产生的任何其他纠纷,概由纠纷各方依据中国相关法律以适当的方式直接加以解决,福州创锐互娱网络不参与其中;对于因该类行为产生的各类纠纷之任何责任和后果,由相关各方承担,福州创锐互娱网络及其所有者不承担任何责任及后果;
2.6.6对于用户连续12个月未使用的账号且该账号内无任何剩余的价值(包括但不限于相应福州创锐互娱网络炫币、代金券、游戏币等虚拟货币、道具),福州创锐互娱网络有权(但无义务)予以删除或者账号回收,福州创锐互娱网络将不予任何补偿。
2.7福州创锐互娱网络有权不定时地通过邮件或短信等方式向用户发送业务广告等信息。若收到短信后不愿再接受类似消息,请回复TD。
2.8用户知悉并同意,使用法定货币充值、购买炫币,视为用户购买了游戏服务,用户所购买的炫币以及相对应的增值服务将不能退还或兑换成法定货币,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9用户知悉并同意,如用户使用法定货币充值、购买炫币的交易因退款等原因被取消的,福州创锐互娱网络有权就该被取消的交易对应下发到用户账号中的炫币进行扣除。如用户账号中的炫币不足以扣除的,就不足部分,福州创锐互娱网络可在用户账号中的炫币后续增加时优先扣除。
2.10用户不得利用账号下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及其任何内容牟取商业利益,包括但不限于充当游戏道具交易中介收取中介费,以营利为目的销售游戏道具,异常IP下的物品转移等。
2.11为了保障您的财产安全,福州创锐互娱网络提醒用户保管好个人的游戏账号。用户应谨慎、理性对待游戏中关系,不要轻信游戏内“组CP”、“网恋奔现”、“代充代买”“内部福利”等诈骗套路,谨防上当受骗。
2.12详情请见《充值服务协议》。用户在进行注册程序过程中点击“注册”按钮即表示用户完全同意并接受《充值服务协议》。
3使用规则
3.1用户承诺并确认所注册的福州创锐互娱网络平台的账户为本人真实身份,并保证所提供的个人身份资料信息合法、真实、完整、有效、符合注册条件,依据法令规定和本协议约定对所提供的信息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用户提供个人资料不准确、不真实而引发的一切后果由用户承担。福州创锐互娱网络有权审查用户注册所提供的身份信息是否真实、有效,但用户应理解并知悉,鉴于网络服务的特殊性及现行法律规定,福州创锐互娱网络可能无法实质审查用户注册信息,故用户应自行保证提供的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福州创锐互娱网络不对此产生的风险承担任何责任。用户以其真实身份注册成为福州创锐互娱网络用户后,需要修改所提供的个人身份资料信息的,福州创锐互娱网络应当及时、有效地为其提供该项服务。若用户所提供的资料与事实不符或所提供的资料已变更而未更新或有任何误导之嫌导致福州创锐互娱网络无法为用户提供或进一步提供服务,福州创锐互娱网络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
3.2用户注册成功后,福州创锐互娱网络将给予每个用户一个用户账号及相应的密码。该使用者账号和密码由用户负责保管。用户有义务妥善保管其账号及密码,并正确、安全地使用其账号及密码,并对登录后所持账号产生的行为依法享有权利和承担责任,禁止将账号信息转让、出借或共享给任何第三人使用。福州创锐互娱网络应积极地采取技术与管理等合理措施保障用户账号的安全、有效。任何一方未尽上述义务导致账号密码遗失、账号被盗、交易被骗等情形而给用户本人和他人的民事权利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福州创锐互娱网络不对该后果负责,用户无权向福州创锐互娱网络主张任何权利。鉴于网络服务的特殊性,福州创锐互娱网络无义务审核是否用户本人使用该组账号及密码,仅审核账号及密码是否与数据库中保存的一致,只要任何人输入的账号及密码与数据库中保存的一致,即可凭借该组账号及密码登陆并获得网络服务,所以即使用户认为其所有的账号登陆行为并非其本人所为,福州创锐互娱网络将不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任何责任。
3.3用户发现其账号或密码被他人非法使用或有使用异常的情况的,应及时根据福州创锐互娱网络公布的处理方式通知福州创锐互娱网络,并有权通知福州创锐互娱网络采取措施暂停该账号的登录和使用。福州创锐互娱网络在收到用户要求采取措施暂停其账号登录和使用的通知后,应当要求用户提供并核实与其注册身份信息相一致的个人有效身份信息。福州创锐互娱网络核实用户所提供的个人有效身份信息与所注册的身份信息相一致的,应当及时采取措施暂停用户账号的登录和使用。福州创锐互娱网络违反前述约定,未及时采取措施暂停用户账号的登录和使用,因此而给用户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其相应的法律责任。用户没有提供其个人有效身份证件或者用户提供的个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所注册的身份信息不一致的,福州创锐互娱网络有权拒绝用户前述请求,用户应当自行承担相应损失。
3.4用户为了维护其合法权益,向福州创锐互娱网络提供与所注册的身份信息相一致的个人有效身份信息时,福州创锐互娱网络应当为用户提供账号注册人证明、原始注册信息等必要的协助和支援,并根据需要向有关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提供相关证据信息资料。
3.5用户同意接受福州创锐互娱网络通过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用户发送的商品促销或其他相关商业信息。
3.6 用户在使用福州创锐互娱网络服务过程中,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3.6.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服务器所在地与行为发生地等有关法律、法规;
3.6.2遵守所有与网络服务有关的网络通讯协议、规定和程序;
3.6.3发现任何非法使用用户账号或账号出现安全性漏洞的情况,应立即通告福州创锐互娱网络。
3.7禁止用户在接受网络服务过程中进行以下侵害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3.7.1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3.7.2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3.7.3泄露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秘密、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或者损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3.7.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侵害民族风俗、习惯的;
3.7.5宣扬邪教、迷信的、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或者煽动实施恐怖活动、极端主义活动的;
3.7.6 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3.7.7宣扬淫秽、色情、赌博、非法彩票、暴力,或者教唆犯罪的;
3.7.8侮辱、诽谤或恶意用言语攻击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3.7.9 违背社会公德的;
3.7.10歪曲、丑化、亵渎、否定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以侮辱、诽谤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的
3.7.11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3.8禁止用户进行以下侵害网络服务安全性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3.8.1 以任何形式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直接或间接采取组织、教唆、窃取、占有、使用、捡取、购买、转卖等手段侵犯任何第三方拥有使用权的账号、角色、虚拟货币、虚拟物品、虚拟道具等权益;
3.8.2以任何积极或消极的形式协助他人侵犯第三方权益的;
3.8.3禁止用户利用网络服务进行无关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3.8.3.1为任何非法目的及与福州创锐互娱网络提供服务或产品未有直接关系而使用网络服务系统;包括但不限于角色、虚拟货币、虚拟道具、虚拟物品,宣传赌博、非法彩票等;
3.8.3.2未经福州创锐互娱网络授权访问或试图访问及福州创锐互娱网络提供的相关网络服务相关的任何账户、计算机或网络;
3.8.3.3未经福州创锐互娱网络授权利用福州创锐互娱网络提供的相关网络服务以任何方式收集任何其他用户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用户的个人身份信息和通讯信息;
3.8.3.4下载、安装或使用未经福州创锐互娱网络授权开发并正式发布的其他任何网络服务或产品;
3.8.3.5接收或下载由其他福州创锐互娱网络用户传输的用户所知道或应当知道不能以此方式合法传播的任何材料;
3.8.3.6利用福州创锐互娱网络提供的相关网络服务进行任何可能对互联网的正常运转造成不利影响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任何方式传输含有计算机病毒、破坏性程序的档或其他任何可能对他人计算机或互联网的正常运转造成不利影响的软件或程序;
3.8.3.7利用福州创锐互娱网络提供的相关网络服务传输任何骚扰性的、中伤他人的、辱骂性的、恐吓性的、庸俗淫秽的或其他任何非法的信息资料;
3.8.3.8利用福州创锐互娱网络提供的相关网络服务进行任何不利于福州创锐互娱网络的行为;
3.8.3.9利用福州创锐互娱网络服务系统进行任何洗钱、预付卡套现、购买和销售非法取得虚拟货币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服务器所在地与行为发生地等法律、法规的行为;
3.8.3.10就福州创锐互娱网络及合作商业伙伴的服务、产品、业务咨询应采取相应机构提供的沟通渠道,在公众场合发布有关福州创锐互娱网络及相关服务的负面宣传。
3.9用户不得进行任何影响其他用户游戏体验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3.9.1制作、使用、发布、传播任何形式的妨碍游戏公平性的辅助工具或外挂程序(指用于在游戏中获取优势,包括但不限于自动打怪、自动练级、自动吃药、自动完成任务、加速性质或超出游戏设定范围等操作,但不属于福州创锐互娱网络或各游戏软件的一部分的任何文件或程序,导致监测到用户数据异常),包括但不限于使用红手指、云手机等。
3.9.2 长时间停留在特殊地点或敏感地区(包括但不限于堵占游戏内路口、传送点等处),干扰其他用户游戏。
3.9.3恶意追杀、拦截其他用户,影响其他用户正常游戏。
3.9.4辱骂、威胁、恶意刷屏、带节奏或恶意攻击其他用户。
3.10 用户不得进行任何不利于福州创锐互娱网络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3.10.1游戏内发布违规交易信息或进行线下交易,包括但不限于买卖游戏账号、游戏货币等。
3.10.2以营利为目的从事游戏行为或交易虚拟物品、以不正常价格交易游戏虚拟物品。
3.10.3发布不实言论或信息,诋毁或攻击福州创锐互娱网络及所提供的游戏服务。
3.10.3可能存在诱骗用户的行为,引导用户加游戏外的好友、游戏内发布联系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微信、QQ、群号等。
3.10.4通过任何方式、行为散布任何种类的推广信息及链接。
3.11用户同意以福州创锐互娱网络的监测数据及判断为准,并认可最终的违规行为判定。如经判定用户在使用网络服务时违反任何上述规定,福州创锐互娱网络或其授权的人有权视行为的严重程度向用户施以下一项或若干项违规后果,以减轻用户不当行为造成的影响,用户应当承担该不利后果:
3.11.1警告:警告是针对轻微违反游戏政策而做出的教育导向,它是用于正常管理游戏运行的一种方式。
3.11.2禁言:关闭违规用户的部分或全部聊天频道,强制暂停违规用户角色的线上对话功能,使该角色无法与其他用户对话,直到此次处罚到期或是取消。
3.11.3 封禁角色:暂定或永久终止违规用户使用违规时对应的游戏角色,使该角色处于不能正常使用的状态,直到此次处罚到期或是取消。
3.11.4 封停游戏内交易行:暂停或永久封禁违规用户使用交易行进行游戏内道具和/或装备交易,用户绑定的道具和/或装备交易将无法上架,直到此次处罚到期或是取消。
3.11.5封停账号:暂停或永久终止违规用户使用福州创锐互娱网络账号登录某款游戏的权利。
3.11.6收回游戏虚拟物品:对于违规用户因欺诈或其他违规行为而获取的游戏虚拟物品,包括但不限于游戏虚拟货币、虚拟物品,进行收回。
3.11.7修改名称:强制修改违规用户论坛昵称、游戏人物或帮派等的名称。
3.11.8解散组织:解散违规用户成立的帮派、公会等组织。
3.11.9倒扣数值:针对游戏角色游戏数值进行扣除,包括但不限于游戏角色等级、金钱、经验等。
3.11.10封禁IP:暂时或永久禁止违规用户在某一异常IP登录某款游戏的某个服务器。
3.11.11承担法律责任:违规用户的不当行为对他人或者福州创锐互娱网络造成损害,或者与现行法律规定相违背的,违规用户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行政及刑事责任,例如,用户在进行游戏过程中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而导致被权利人索赔的,由用户直接承担责任。
3.11.12若用户实施违反本条所述用户行为守则的行为,福州创锐互娱网络还有权要求违规用户向福州创锐互娱网络承担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恢复原状,消除影响,对给福州创锐互娱网络造成的直接及间接损失或额外的成本支出进行赔偿,以及在福州创锐互娱网络首先承担了因违规用户行为导致的行政处罚或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后,由福州创锐互娱网络向违规用户追偿。
3.12用户使用根据本协议获得的用户账号和密码登录福州创锐互娱网络的网站或接受其他福州创锐互娱网络提供的服务项目时,应遵守该网站或服务项目的相关服务协议及使用守则,用户登录上述网站或接受上述服务项目时即视为对相关服务协议及使用守则的接受。
4内容所有权
4.1福州创锐互娱网络提供的网络服务内容可能包括:文字、软件、声音、图片、录像、图表等。所有这些内容受著作权法、商标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保护。福州创锐互娱网络所提供的各种虚拟物品,包括不限于游戏货币、道具、装备等,其所有权归福州创锐互娱网络或其合作方所有。用户只能在合乎法律和游戏规则的情况下拥有对虚拟物品的使用权,未经福州创锐互娱网络许可,不得擅自进行其他交易,包括但不限于充当中介收取交易中介费、参与或协助线下交易等;用户通过擅自交易或违规交易所取得的成果,将被判定为来源不符合交易规则,即使交易成功,福州创锐互娱网络有权不予认可,并保留按照本协议对违规用户进行处罚的权利。如用户通过福州创锐互娱网络购买获取了虚拟物品的使用权,将视为已经进入消费过程,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退还该虚拟物品或现实货币。
4.2禁止用户进行以下侵害网络服务智慧财产权权益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4.2.1复制、翻拷、传播和在网络上陈列产品的程序、使用手册和其他图文音像资料的全部或部分内容;
4.2.2公开展示和播放本产品的全部或部分内容;
4.2.3出租服务产品于他人;
4.2.4对网络服务或相关产品的程序、图像、动画和音乐进行还原、反编译、反汇编、剪辑、翻译和改编等任何修改行为;
4.2.5修改或遮盖网络服务或相关产品程序、图像、动画、包装和手册等内容上的产品名称、公司标志、版权信息等内容;
4.2.6用户不得对网络服务或相关产品进行反向工程(Reverse Engineering)、反向编译(Decompile)或反汇编(Disassemble)等任何技术性的与合理使用网络服务无关的行为;
4.2.7以本网络服务作为营业使用;
4.2.8其他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国际法及服务器所在地与行为发生地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5用户信息保护
5.1保护用户的隐私是福州创锐互娱网络的一项基本政策,我们的产品、网站和服务主要面向成人。如果没有父母或监护人的同意,未成年人不应创建自己的个人信息主体账户。否则,福州创锐互娱网络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风险或责任。
5.2用户充分理解并知悉,尽管福州创锐互娱网络对用户的隐私权保护做了极大的努力,但是仍然不能保证现有的安全技术措施使用户的技术信息等不受任何形式的损失。福州创锐互娱网络会在用户明确同意的情形下,与第三方合作并向用户提供相关的网络服务。在此情况下,第三方将承担与福州创锐互娱网络同等的保护用户隐私的责任:
5.2.1用户在使用产品和服务时存储在福州创锐互娱网络控制范围内的非公开信息(以下合称“用户信息”),应按照本条约定进行披露及保护;
5.2.2为了向用户提供更好的产品和服务,在用户自愿选择使用福州创锐互娱网络的产品和服务的情况下,或者明示同意提供信息的情况下,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福州创锐互娱网络可能会收集用户信息(如手机号、身份证号等)。在用户使用福州创锐互娱网络的产品和服务时,服务器可能会自动记录部分用户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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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1用户或用户监护人授权福州创锐互娱网络披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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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4福州创锐互娱网络为了维护自己合法权益而向用户提起诉讼或者仲裁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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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免责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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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拒绝提供担保
7.1用户个人对网络服务的使用承担风险。福州创锐互娱网络对以下事宜不作任何类型的担保,不论是明确的或隐含的:
7.1.1本协议项下福州创锐互娱网络提供的相关网络服务将符合用户的要求;
7.1.2本协议项下福州创锐互娱网络提供的相关服务将不受不可抗力、计算机病毒、黑客攻击、系统不稳定、用户所在位置、用户关机、电信部门原因及其他任何网络、技术、通信线路等外界或人为因素的影响;
7.1.3安装、复制、访问网站、充值、运行用户端软件或以其他方式使用“网络游戏”及/或接受福州创锐互娱网络提供的相关服务与任何其他软件不存在任何冲突;
7.1.4通过福州创锐互娱网络网站、网络游戏官方网站及其他相关网络上的链接和标签所指向的第三方的商业信誉及其提供服务的质量。
8服务变更、中断或终止
8.1如因系统维护或升级的需要而需暂停网络服务,福州创锐互娱网络将尽可能事先进行通告。
8.2用户在接受福州创锐互娱网络服务时实施不正当行为的,福州创锐互娱网络有权终止对用户提供服务,该不当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违约、违法、违反公序良俗、侵犯福州创锐互娱网络或任何第三方之权益等。
8.3用户在接受福州创锐互娱网络服务时实施本协议中有明确约定或属于福州创锐互娱网络事先明确告知的应被终止服务的禁止性行为的,福州创锐互娱网络有权终止对用户提供服务。
8.4用户提供虚假注册身份信息,或实施违反本协议的行为,福州创锐互娱网络采取中止措施应当通知用户并告知中止期间,中止期间应该是合理的,中止期间届满福州创锐互娱网络应当及时恢复对用户的服务。
8.5用户利用福州创锐互娱网络服务进行洗钱、预付卡套现、购买和销售非法取得虚拟货币等违法行为的,福州创锐互娱网络有权在不事先通知用户的情况下中止或终止部分或全部网络服务的权利。
8.6用户接受、使用或在相关更新条款发布后继续使用福州创锐互娱网络服务的行为,视为接受并认可相关条款的法律效力及对双方的约束力,且用户认可相关条款(包括但不限于任何更新后的条款)具有溯及至用户注册成为福州创锐互娱网络用户之日的法律效力并在该日起对双方有共同的约束力。
8.7 福州创锐互娱网络可根据游戏的实际运行情况或与游戏相关的情形,发布公告停止服务器工作、游戏的运营及充值等,用户对此知悉并自愿接受,用户承诺在上述情形发生时不得向福州创锐互娱网络主张赔偿权利。
9违约赔偿
9.1用户同意保障和维护福州创锐互娱网络及其他用户的利益,如因用户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条款而给福州创锐互娱网络或任何其他第三方造成损失,用户同意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害赔偿责任,该等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给福州创锐互娱网络造成的任何直接或间接损失。
9.2因用户违反本协议约定之任意内容时,包括但不限于福州创锐互娱网络通过内部的监测程序发现或经其他用户举报而发现用户有可能或已出现违约、违法、违反公序良俗、侵犯任何一方权益时,则福州创锐互娱网络有权采取如下措施:包括但不限于限制用户账号和游戏中角色的登陆、限制用户在游戏中的活动、删除与账号或角色相关的虚拟货币及虚拟物品、删除用户的账号和要求用户赔偿因用户从事上述行为而给福州创锐互娱网络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人力成本损失、运营成本损失、商誉损失、维权损失等)、单方面解除本协议、要求用户支付违约金(违约金应当与用户账号和角色内的全部款项相等),用户在此明确同意承担上述违约责任。
9.3赔偿责任的排除及限制福州创锐互娱网络对于用户使用网络服务或无法使用网络服务所产生的任何直接、间接、衍生的损害或所失利益不负任何损害赔偿责任。若依法无法完全排除损害赔偿责任时,用户认可虚拟物品价值无法确定的虚拟性,并不得以账号或账号内虚拟物品或者用户使用福州创锐互娱网络服务所投入的现金款项等作为赔偿标准,且在任何时候福州创锐互娱网络应当承担的责任,均不得超过现存虚拟物品的实际价值,亦仅限于福州创锐互娱网络过错引起的直接的金钱利益损失。
10法律管辖
10.1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0.2本协议的订立、履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以福州创锐互娱网络所提供之任何形式之电子资料、书面资料等相关内容为准,用户在此确认该等资料的准确性、有效性、合法性。
10.3如各方就本协议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应尽量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有权提交福州仲裁委员会裁决,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的受理费用及处理费用将由提起仲裁一方独立全部承担。
11通知和送达
11.1本协议项下所有的通知均可通过重要页面公告、电子邮件或常规的信件传送等方式进行;该等通知于发送之日视为已送达收件人。
12其他规定
12.1本协议构成双方对本协议之约定事项及其他有关事宜的完整协议,除本协议规定的之外,未赋予本协议各方其他权利。
12.2如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完全或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本协议的其余条款仍应有效并且有约束力。
12.3本协议中的标题仅为方便而设,不具法律或契约效果。
《充值服务协议》
请务必仔细阅读和理解福州创锐互娱网络相关平台的充值服务协议(以下简称《协议》)中规定的所有权利和限制。在您使用福州创锐互娱网络的充值服务时,您需要仔细阅读并决定接受或不接受本《协议》的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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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3福州创锐互娱网络禁止用户以任何形式进行账号交易,用户不得通过任何手段恶意注册账号,包括但不限于以牟利、炒作、套现、获奖等为目的多个账号注册。用户亦不得盗用其他用户账号。一经发现,则福州创锐互娱网络有权直接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取消用户在网站获得的虚拟财富,暂停或查封福州创锐互娱网络账号,取消因违规所获利益,保留通过法律手段追回因非法炫币交易而给福州创锐互娱网络造成的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的权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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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5用户承诺自己在福州创锐互娱网络实施的所有行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及服务器所在地与行为发生地等相关法律、法规,遵守本网站的相关规定以及各种社会公共利益或公共道德。对于任何法律后果的发生,用户将以自己的名义独立承担所有相应的法律责任。
3.2.6用户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条款而给福州创锐互娱网络或任何其他第三人造成损失,由此造成的损害赔偿责任由用户自行承担。
4服务的中止或终止
4.1用户在此同意并接受,如用户在使用本服务过程中存在如下行为的,福州创锐互娱网络有权视不同情形决定中止或终止向用户提供服务:
4.1.1用户通过福州创锐互娱网络或其认可的第三方支付平台之外的其他途径进行炫币充值的,福州创锐互娱网络有权中止或终止向用户提供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冻结、终止、删除该用户的福州创锐互娱网络账户,造成福州创锐互娱网络损失的,福州创锐互娱网络有权向用户主张权利;
4.1.2有证据证明用户盗用其他福州创锐互娱网络账户并进行消费的;在此情况下,除中止或终止向用户提供服务外,福州创锐互娱网络有权协助被盗用了福州创锐互娱网络账户的用户向该用户追究其法律责任,同时福州创锐互娱网络将保留进一步追究该用户法律责任的权利;
4.1.3对于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档中的禁止性规定的行为,福州创锐互娱网络有权中止或终止向用户提供服务并保留进一步追究该用户法律责任的权利。
5免责声明
5.1发生下列情况时,福州创锐互娱网络免于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5.1.1用户因使用第三方支付渠道充值过程中发生的相关争议;
5.1.2由于用户将密码告知他人或与他人共享炫币账户或炫币钱包导致的用户财产损失;
5.1.3因用户个人故意或重大过失,或本协议之外的第三方所造成的用户财产损失;
5.1.4由不可抗力及不可预见的情势导致的各种情况和纠纷;不可抗力和不可预见情势包括:黑客攻击、电信部门技术调整导致重大影响、政府管制导致的暂时关闭、病毒侵袭;
5.1.5由用户个人在福州创锐互娱网络平台上购买游戏产品中的消费行为系用户自愿行为,与福州创锐互娱网络平台无关。
6关于隐私保护
6.1对于为实现本服务而涉及的用户个人信息数据,福州创锐互娱网络将采取严密的安全保护措施严格保护这些信息的安全,包括使用各种安全技术手段来保护这些信息不被未经授权的访问、使用或泄漏,并承诺不会主动向本协议之外的第三方提供,但下列情况除外:
6.1.1事先获得用户的明确授权;
6.1.2由于用户的故意或过失所导致的任何个人资料泄露;
6.1.3根据有关的法律法规要求;
6.1.4按照相关政府、行政部门等的要求。
7法律管辖
7.1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7.2如双方就本协议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进行友好协商;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请福州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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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 别 声 明
鉴于:我国《民法典》第496条规定: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
福州创锐互娱网络在此依法做出特别声明如下:
福州创锐互娱网络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用户注意的义务将通过如下方式实现:在本协议中福州创锐互娱网络以明确的足以引起用户注意的加重字体、斜体、底线、颜色标记等合理方式提醒用户注意相关条款(需要强调的是,还包括用户应特别注意任何未明确标记的含有“不承担”“免责”“不得”等形式用语的条款),该等条款的确认将导致用户在特定情况下的被动、不便、损失,请用户在确认同意本协议之前再次阅读上述条款。双方确认上述条款非属于《民法典》第497条规定的“不合理的免除或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及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的条款。
用户如有任何需要说明条款的要求,请立即停止使用服务,同时立即发送邮件至chuangrui_kefu@163.com,若用户未发送有说明条款要求的邮件至福州创锐互娱网络而选择同意该协议,则双方在此确认福州创锐互娱网络已依法履行了根据用户要求对相关条款进行说明的法定义务,福州创锐互娱网络已给予用户充足的时间与充分的选择权来决定是否缔结本协议。
鉴于福州创锐互娱网络已依法明确了上述条款、履行了格式条款制订方的义务,用户点击同意或下一步,将被视为且应当被视为用户已经完全注意并同意了本协议所有条款尤其是提醒用户注意的条款的合法性及有效性,用户不应当以福州创锐互娱网络未对格式条款以合理方式提醒用户注意,或未根据用户要求尽到说明义务为理由而声称或要求法院或其他任何第三方确认相关条款非法或无效。
更新日期:2024年06月01日
生效日期:2024年06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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